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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座谈会”综述

    作者: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治研究中心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8日 11版)

        本报与西安政治学院日前联合召开“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座谈会”,来自军事科学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的军内外40余名理论工作者与会,大家结合习近平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就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鲜明提出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要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求全军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与会者认为,习主席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与会者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坚强保证。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要做到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扩展到哪里,军事法治保障就延伸到哪里,始终让军事法治保障伴随国防和军队建设前行。

     

    以强军目标为牵引

     

        今年年初,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对加强人民军队法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军用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此,军事法治建设要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把确保人民军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与会者指出,军队的使命任务决定了军队首先是一个战斗队,它是为打仗而存在的,而且必须能打胜仗。能打胜仗是强军之要,是军队履行国家防卫职能的根本要求,它反映了军队建设的根本指向。军事法治建设必须向强军目标聚焦,要把确保军队能打胜仗作为根本指向。

     

        与会者认为,在长期的军事实践中,我军培育和形成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作风优良是人民军队的鲜明特色和传统政治优势。保持和发扬这一传统优势,是我军永葆人民军队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形势下实现党的强军目标的基本保证。军事法治建设必须适应强军目标需要,把确保军队作风优良作为基本的目标追求。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相互关系,同时揭示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依法治军的相互关系。

     

        与会者强调,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建军立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是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时代背景之下,依法治军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对这一宝贵经验加以传承和发扬。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离开这个核心,依法治军就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军队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依法治军能够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

     

        与会者指出,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加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必须要依靠依法治军这一现代治军方式。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必须借助于法律才能够获得。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只有依靠依法治军,借助于完备而严密的军事法律实施机制,通过严格的军事执法和高效的军事司法,才能够真正得到严格执行并获得全体军人的普遍遵守。

     

    指挥员必须强化责任担当

     

        与会者认为,部队各级指挥员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中坚力量。为了确保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取得实质进展,部队指挥员必须从法治角度重新审视自己在军队建设中的角色定位,清晰了解自己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伟大实践中的责任担当,并于灵魂深处构筑起责任的铜墙,自觉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部队实行科学的管理和指挥。

     

        与会者强调,部队指挥员必须知晓治军之法。治军之法是运用法治方式管理部队事务和指挥部队行动据以遵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部队指挥员若对治军之法知之甚少,则很难做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和指挥部队。部队指挥员必须遵守治军之法。治军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法律化。部队指挥员要做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服从党的意志和权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必须严格遵守治军之法。同时,治军之法本质上是体现治军之必然性和规律性的法律理性。部队指挥员要做到崇尚法律理性,尊重和顺应治军规律,也必须严格遵守治军之法。部队指挥员必须严格执行治军之法。治军之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保证治军之法得到严格执行,这是实施治军之法的关键环节。治军之法若得不到严格执行,部队建设必将陷入无序和混乱。部队指挥员必须担负起执法重任,确保治军之法在部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部队指挥员必须维护治军之法的权威和尊严。各级指挥员作为部队建设的“监护人”,必须担负起护法责任,确保一切军事违法行为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格追究和惩处。

     

        座谈会在古城西安举行,与会并发言的有西安政治学院副院长、教授陈耿,军事科学院政治工作研究中心政研室主任、研究员吴志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毛国辉,武警工程大学教授李可人,武警学院教授李佑标,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张山新、李芳梅,南京军区第一集团军防空旅政委杨旭。(执笔人:田友方 张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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