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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瞰教

    构建关爱体系 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作者: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7日 15版)

    特邀嘉宾

     

        王定华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杨东平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邬志辉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

     

        梁威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孙宏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

     

        李茂国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曾超敏 河北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李小涛 河南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王强 湖北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王保纯 光明日报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编者按

     

        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儿童权益保护和素质提高,也事关民族未来和社会和谐。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应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履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和关爱载体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日前,教育部在京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座谈会,共同研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举措一:

     

    完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

     

        【挑战】政府在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涉及民政、教育、妇联、公安等多个部门,政策“碎片化”和“九龙治水”容易导致部门责任难以落实。如何厘清政府与社会、家庭之间的职责与关系,理顺政府各部门之间关系,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合力?

     

        王定华:当前,国务院已明确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作为国务院妇儿工委的重要议题,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落实,各部门依职履责,并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政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教育关爱体系。要充分运用电子学籍系统,细化统计指标,全方位监护留守儿童,完善过程监控。重点加强对双亲外出、母亲外出、无人照管、家庭贫困和留守女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切实落实政府兜底监护责任。

     

        杨东平:除了政府以外,还要明确家庭、社区和学校的职责。特别是亲情关怀和家庭教育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府不可能完全包揽和包办。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专业组织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孙宏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教育问题,更是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综合问题反映。针对当前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关爱活动碎片化和工作合力不强,可以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有关做法,成立国家儿童福利局,出台儿童福利法,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权属,给予专项财政支持,专门负责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救助工作。

     

        王强: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中央部门关爱政策也出台不少,但是各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政策不能落地。政府有关部门应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实现对留守儿童的扁平化管理,加强教育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成绩不好,身心发展不健康,辍学或流失等问题。

     

        举措二: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挑战】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隔代抚养现象,同时还有许多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农村留守老人监护能力不足或家庭监护责任缺失,成为引发问题留守儿童的重要原因。面对家庭对子女的监护责任进一步弱化和部分家长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如何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如何完善措施,提高家庭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王定华: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关键。政府应主动作为,明确思路,统筹城乡,动态考虑。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吸引农村劳动力回乡创业就业,方便其就近照看子女。另一方面,在完善随迁子女进城就学和升学政策的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探望子女。

     

        邬志辉:要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家长的监护主体责任,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严格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政府应采取措施,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劳务培训中增加相关法制教育内容,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梁威:通过建立家庭责任监督制度、减少父母同时长期外出务工、督促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等形式,在最大程度上缓解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缺失问题。政府部门或社会公益组织,可通过编写并免费向留守儿童父母提供专业指导书籍,帮助他们学习如何开展子女教育。

     

        李茂国: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必须要依法落实家长的主体责任,只管生不管养是不行的。建议加强对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被委托人监护能力的评估,形成政府介入和提供帮助的相应机制。

     

        举措三: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挑战】农村寄宿制学校是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当前,在一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体育器材等生活、学习设施不足,心理健康教师、专职生活教师和安全保卫人员缺乏,还不能完全保障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需要。

     

        杨东平: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将寄宿留守儿童整天困在教室和课桌前的简单管教方式,容易导致学生厌学和出现心理问题。要积极改善学校品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寄宿制学校成为学生愿意去的地方。

     

        曾超敏:要积极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建立全国寄宿制学校委员会,加强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面向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开展留守儿童教育专题培训,提高教师教育关爱专业化水平。寄宿制学校要普遍开设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升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李小涛:不能用城市标准来衡量农村教育,农村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方面存在很多难点。中央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出台以后,中央或地方政府应安排相应的资金配套,建立工作制度,弄清楚留守儿童到底需要什么,按需提供相应服务。

     

        孙宏艳: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为寄宿制学校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或者心理辅导人员,应提早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使他们知道在“考好大学”之外还有其他升学和就业选择。

     

        举措四: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挑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我国专业化社会组织还不健全,志愿者、社工等制度还不完善,农村地区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也还比较薄弱。如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是当前亟须破解的课题。

     

        王定华: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探索各种关爱模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校外组织建设和自我管理。建设一支由专职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关爱服务队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可持续的关爱服务和救助帮扶活动。充分运用好专家对留守儿童的研究成果,积极吸纳上升为政策要求。

     

        杨东平:应出台相关政策,依靠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开展支教活动,使社会力量参与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两种需求无缝对接。

     

        邬志辉:要从社会治理角度统筹考虑解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当前,急需加强面向基层和地方的新型智库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问题解决方案。

     

        王保纯:多媒体时代新闻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应多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媒体从业者也应该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关于留守儿童的报道应从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着眼,能正确界定政府、家庭、社会责任,帮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通过社会舆论让人们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真正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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