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很后悔,由于自己不懂法,没有申请砂场审批手续,非法经营采砂场,如今采砂船被政府强制拆解,自己也因为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刑拘,今后要学法守法,懂政策、守规矩。”日前,涉嫌非法采矿的黄某悔恨万分。
随着黄某等三人采砂船被强制拆解,砂场被查封,桐柏县生态环境整治拉开了序幕,彰显了该县生态保护下猛药、出重拳,精心呵护淮河源头碧水蓝天的坚定决心。
桐柏县是生态大县、资源大县,最大的优势在于生态,淮河源头生态保护关乎淮河流域上亿人福祉。然而,滥伐树、乱占地、乱采砂、乱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随着矿产品、林产品价格的上扬,少数人经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还有一些群众不懂法、不守法,另一方面,则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或单位还存在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等“权力任性懈怠”,甚至有一些失职渎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该县下猛药、出重拳,将“法治元素”植入淮河源头生态保护系列机制中,实施“立体护绿”,同时将“检察法律监督”延伸到行政执法各领域,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严格司法,解决“权力任性懈怠”问题,实施“法治护绿”。
桐柏县采取地方立“法”延伸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桐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环保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监督力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该县还适时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形成了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等领域违法犯罪的“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通过该县检察院强力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共取缔污染小工厂、小作坊19个,拆解采砂船10条(其中4条当事人自行拆解),取缔洗砂点16个,捣毁非法建筑13座,依法分别对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滥伐盗伐林木的6名嫌疑人批准逮捕,共恢复土地面积200余亩,补种林木1.2万余株,县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本报记者 刘先琴 本报通讯员 周闻胜 沈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