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一些高龄但已经生育过的妇女,有了再次生育的打算。许多人认为,有过生育经历的人,二次生产可谓是“轻车熟路”,比第一次生育的风险低得多,因而也就没有那么重视,甚至有些人连常规的产检也常偷懒,不按时检查。那么,二次生育的风险真的更低吗?
事实上,二次生育的风险与第一次生育的风险相当甚至更高。这是因为计划生育“二孩”的女性,普遍年龄较大,而年龄越大,怀孕期间发生并发症的几率就越高,那么分娩时发生难产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如果第一胎是剖宫产的话,第二胎发生子宫破裂、胎盘粘连或胎盘植入的风险也会更高。
此外,还常有患心脏病的女性前来咨询,她们是否丧失了当妈妈的权利?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也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据统计,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中居第2位,位居非直接产科死因的首位,我国发病率约为1%。由于妊娠期子宫增大,血容量增多,心脏负担加重,分娩时子宫收缩将大量液体挤入血循环胎儿胎盘娩出后,胎盘循环终止,回心血量增加,均易使有病变的心脏发生心力衰竭。同时,由于长期慢性缺氧,可能导致胎儿宫内发育不良和胎儿窘迫。
研究发现,目前在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先天性心脏病达35%~50%,位居第一,其余依次为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及心肌炎等。如果妊娠妇女年龄较大,再合并有心脏病,那么风险就更高。
但是,这并不是说心脏病患者绝对不能生育。能否耐受怀孕和生产,主要取决于心脏病的严重程度、孕前心功能的状况等因素。孕前有过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内膜炎,年龄超过35岁的女性,妊娠后发生问题的几率相对更大。需要强调的是,有些患者认为,现在医学技术发达了,不用过分紧张,先怀了孕再说,剩下的事情交给医院。殊不知,此举极有可能给孕妇及胎儿造成严重后果。虽然在多学科紧密协作下,一些重症产妇也顺利生下了孩子,但这毕竟还是高风险行为。因此,建议有心脏病的妇女在计划妊娠前,务必先到心脏专家处就医,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评估身体状况。即使可以怀孕,也要在严密的监护下妊娠,以免发生危险。医生评估后认为不宜妊娠的心脏病患者,最好听从医生建议。因为一旦妊娠或妊娠后心功能恶化者,除孕妇有生命危险,其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均明显增高。
(作者为北京安贞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李燕娜)(田雅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