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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权威解读·我看“十三五”

    农村改革亮出“组合拳”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解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5日 04版)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对于未来农村改革作出怎样的部署?“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应如何系统科学推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解读。

     

    “三大重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方案》中提出了农村改革的5个关键领域和26项重大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此,陈锡文表示,5个关键领域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中国农村实际上呈现出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我们整个国土面积中约45%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中包括18亿亩耕地,还有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因此,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陈锡文说。

     

        “未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有三大重点:一是耕地,二是农村的非资源性经营性资产,三是农村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陈锡文分析指出,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结果,我国现在保有耕地20.2亿亩,有2.3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的土地。因此,怎样进一步明晰耕地产权制度,这是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陈锡文介绍,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试点3年,在全国2200多个农业县市区开展试点,到今年6月共有2.6亿亩农民承包地明确了承包经营权,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它的用益物权的性质,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

     

        而对于农村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例如农村乡镇企业、物业经济和物流经济等,未来改革又将如何推进?《方案》中对此也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在改革中,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通过让老百姓认可的方式确权到每个家庭、每个农民身上,从而提高农民对经营性资产的参与性、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每一个拥有股份的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对资产分红的权利。而对非经营性资产例如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等,《方案》明确“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这都为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

     

    “财政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近年来,我国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随着财政收入增幅趋缓以及农业补贴日益逼近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黄箱”补贴上限,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也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

     

        对此,《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未来如何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三农”领域?

     

        “现在虽然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无论国家财政多么困难,今后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对‘三农’的投入不会减少。”陈锡文明确回应,在新的情况下,财政职能的方式需要创新,例如财政可以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建立担保体系、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来参与有回报的、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现代农业的开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参与一些有收益的水利项目等。

     

        在陈锡文看来,这两年,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三农”势头不减。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国“三农”领域投资增长超过26%,尤其是农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投资增长速度更快。“期待随着政策的完善,这个领域能够更加成为‘三农’投资的亮点领域。”陈锡文说。

     

    “谁来种地”:培养职业农民队伍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农业劳动力老弱化问题日趋突出,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问题不断加重,“谁来种地”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农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别是要把中年人留在农村,而不是让农村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成为一个记忆中的故园。”韩俊忧心地说,怎样能够让农业更有吸引力,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是“三农”政策中要破解的一大难题。

     

        对此,《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建议里都明确提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这成为激发未来农业农村发展潜能的关键一环。

     

        韩俊建议,要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要让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甚至一些农业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愿意回到农村务农。

     

        “我最近看到江苏省做了一个调查,大学生中愿意回到农村务农的占到了5%~6%,看到这个数据我感到很惊喜。如果这个数字连1%都不到,就很成问题。”韩俊表示,发达国家的农民是职业化的,农场主很多都是大学本科毕业。而我们现在的农村,大部分农户只种七八亩地到十几亩地,他们种六七亩地和在城里打工一个月的收入相当,这并不具备规模效应,没有吸引力。

     

        因此,他建议,要让农业更有吸引力,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种粮大户、新兴职业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本报北京11月4日电 本报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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