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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4日 星期三

    光明时评

    控烟为何不如治理雾霾有效

    作者: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4日 05版)

        近年来,对于雾霾的危害公众很清楚,每当雾霾来袭,人们唯恐避之不及。令笔者不解的是,比之雾霾,烟草带来的烟雾对身体的伤害远高于雾霾,但事实上,即使如北京出台了最严控烟令,其效果也有待检验。

        有证据显示,室内只要有人吸烟,PM2.5浓度就会明显高于户外。首都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实验室早在2008年完成的二手烟雾检测实验显示,在35平方米的室内密闭环境中,一名吸烟者点燃卷烟后,即可导致室内PM2.5浓度从30微克/立方米快速上升到400微克/立方米,而同时点燃3根卷烟后会使PM2.5指数高达2000微克/立方米。即便以2012年12月11日达到严重污染级别的北京为例,农展馆、东四环等监测点的PM2.5指数也才刚接近900微克/立方米。

        对于烟民而言,笔者认为他们不重视的原因有多种:有的不了解烟草烟雾对身体伤害会如此严重,有的成瘾多年欲罢不能,有的认为商务场合缺了互递卷烟彼此就生分了,等等。

        当前,我国有近7.4亿非吸烟者正遭受二手烟的毒害,中国妇女儿童接触二手烟的比例高居世界榜首。每年,不仅有100多万人直接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还有10万人死于二手烟。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在第16届世界控烟与健康大会上发言指出,任何国家想减少过早死亡和非传染性疾病,最好的投资就是控烟。

        其实,笔者认为国家并非没有意识到吸烟导致的慢病会带来沉重负担。早在2003年,我国就已签署世卫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称《公约》)并于2006年在中国生效。但是,由于烟草业的阻挠、吸烟者的健康意识不强、法律还不够完善等多种因素,控烟的步伐步履蹒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筑起了我国控烟履约的里程碑。北京市也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史上最严控烟令”,加大了对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力度。政府控烟意识的增强,改变了中国控烟的风向,为控烟进程注入了“催化剂”。

        但如果要彻底改变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的现状,笔者建议首先要从国家层面进行强有力的无烟立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要求缔约国通过并实施法律及其他措施,保护公众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特定其他公共场所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但是,《公约》在我国生效已近十年,我国尚未颁布一部全面的国家无烟法律或法规以有效减少公共场所吸烟或二手烟暴露状况。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笔者期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早日通过并在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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