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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城镇化应与“美丽乡村”携手并进

    作者:国家发改委城市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研究员 冯奎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31日 08版)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因地制宜,突出壮乡特色,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对当前城镇化进程如何建设好乡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是54%,中国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有一些教训,特别是有些地方在城镇化发展中,对乡村文明构成威胁和破坏,表现为许多乡村土地荒芜、产业萧条,不少乡村只留下妇女老人留守,带有文明传承价值的符号正在乡村逐渐消失等等。

        近年来,我们对乡村建设进行反思反省,现实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健康的城镇化必须与“美丽乡村”携手并进。

        第一,未来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乡村人口还在减少,乡村在国家主体功能上越来越多地承担发展农业、发展生态农业的工作,实际上能够为乡村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充分的条件。

        第二,城市文明越发达,乡村文明稀缺性越高,价值也就越大,随着“美丽乡村”含金量的提高,能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

        第三,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挥两者间不同资源的优势,共同打造城与乡双实力中心,城市能量越强,越能够产生外溢效应,中心城市对外辐射带动不断增大,更有利于进行“美丽乡村”建设。

        第四,城镇化越发展,乡村政策天平的重要性就越强,会为建设“美丽乡村”赢得更多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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