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杨亮23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并且适当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这一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放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二是扩大了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费用范围;三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四是明确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追溯享受政策;五是减少审核的程序。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150%的比例实行扣除。“总体上看,150%的水平在全世界仍是较高的。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又需要推动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完善加计扣除政策,将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新的动能。”王建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