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理念最早可追溯自拉丁美洲印第安人的古老思想。千余年来,先辈们信奉生命在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中延续,尊崇自然界生物的多样化和世界的平衡秩序。这种万物和谐、美好共存的理念悄然潜存于印第安人的世界观中,成为引导人们生活的哲学思想。但一直以来人们没有给这一理念统一的命名和界定,加之拉丁美洲多民族、多文化的特点,不同印第安部族对这种生活哲学又有各自不同的称法。它们在细节的体现上虽略有差异,但所倡导的美好生活皆有相同的宗旨:与大自然和谐共存。进入21世纪以来,拉丁美洲也将印第安人这种生活理念予以确定,命名为“美好生活”,即西班牙语的BuenVivir。
西班牙语的“美好生活”(BuenVivir)或“好好地生活”(Vivirbien)两个术语来源于安第斯山脉印第安部族凯楚阿人(Quechua)的概念“SumakKawsay”,不同部族中具有相近意思表达的术语还有秘鲁、玻利维亚阿伊马拉人(Aymara)的“Suma Qamaña”,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玻利维亚瓜拉尼人(Guaraní)的“ÑandeReko”,厄瓜多尔阿苏阿尔人(Ashuar)的“Shiirwaras”和智利马普切人(Mapuche)的“Küme Mongen”等。在凯楚阿语和阿伊马拉语中,Sumak和Suma都有“充分的、崇高的、极好的、尊敬的和美好的”意思,Kawsay和Qamaña则有“生命、生活、生存、共存和成为”之意,组合起来该词汇接近西班牙语“充分地生活”之意,如今被翻译成“美好生活”。这些不同印第安部族世界观的共同点就是追求美好的生活,充分地享受生活,与大地母亲、宇宙、生命、历史的周期循环同步运行、和谐共处,与一切有生命形式的存在平衡相依。
拉丁美洲这种生态理念可以追溯到古代印第安人文明时期。以玛雅人的《波波尔·乌》(PopolVuh)为代表,它通过大自然造物的人、神的传说,呈现了古印第安人膜拜自然造物、倡导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思想,表现了玛雅人一切顺应天地万物的规律,对大自然、人类命运的乐观态度。继玛雅文化之后,阿兹特克文化和印加文化遗留的手抄古籍记载了自然神明作用于人类社会,人们膜拜自然、信奉神明和自然造物。阿兹特克人以五个太阳季划分人类所处时代,以自然元素水、气、火、土命名前四个太阳季,人类现存的时代被看作是第五个太阳季。印加人崇拜自然,推崇印加宗教,信仰太阳神因蒂(Inti)、创世神维拉科查(Viracocha)、地球女神帕查玛玛(Pachamama)等神明。印加的宗教与大自然息息相关,将太阳提供的光与热视为生命之重,并且把印加帝国的君主萨帕·印卡称为“太阳的儿子”。
“美好生活”概念第一次公开出现于媒体是在2000年。在报道厄瓜多尔印第安人反抗破坏土地的石油开采运动时提出,在个人、社会和自然和谐共存的基础上建构经济政治框架,并将此理念细化为印第安人的世界观。印第安人的先辈将人类看作大地母亲的一分子,而不是土地和资源的主人,认为人类没有权利为了一己私欲毫无节制地挖掘资源。近现代以来,印第安人依然将自然放在第一位,认为与经济发展相比,环境保护为首位,他们不愿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发展,宁愿发展缓慢些,也不愿无节制地开发、破坏地球生态。“美好生活”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向生物中心主义的一种转变,认为人类的美好生活只有在维护好大自然秩序的基础上才可以实现,人类不能脱离自然而生存。因此,“美好生活”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环境保护主义者的心声。但它又强调一种“相互性”,摒弃“附属性”,认为人类、社会、自然相互依存,谁也不附属于谁。正如玻利维亚总统埃沃·莫拉莱斯说的,“大地母亲可以没有人类而生存,可人类不能没有大地母亲而生活。”可见,印第安人“美好生活”的理念从先古流传至今,从原始生态的生存哲学到现今经济发展的环境维护,经历史包装并衍变,具有了可以触摸到的新的现实意义。
自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以来,拉丁美洲遭受西方殖民主义的长期统治和盘剥,印第安土著受奴役和压迫,当地自然生态遭破坏、蚕食。由此引发的拉美社会各阶层和印第安人的反抗此起彼伏。近些年,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政府迫于压力率先将印第安人的“美好生活”理念列入宪法,立法保障印第安人的生存权利。这又使“美好生活”哲学具有了政治意义。它的含义也由简单的自然关怀上升至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怀,将自然与人享有的权利共同列入被保护的范围之内。
2008年厄瓜多尔的宪法规定:“认可人民享有在环境健康适宜,生态稳定平衡地方居住的权力,并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即SumakKawsay”;2009年玻利维亚宪法在建立多民族国家时规定了“担负起并倡导美好生活的原则”。它是代表拉美印第安社会制定的类似却又超越西方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理念,它不是将发展作为目标,也不能与发展等同比较,不存在既要满足当代人又要满足后代人需要的发展,也不存在次发展和发展的概念,而是奉行构建持久的和谐生活,为建造和维持美好生活创造社会文化条件和伦理精神条件。在“美好生活”概念的词典中,没有不好和更好,没有资本主义的竞争关系、等级观念,而是注重一种整体共存的世界观。资本主义神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印第安人并不把经济发展视为任务,他们认为单纯物质财富的积累毫无意义。“美好生活”所追求的是没有痛苦、没有歧视、用最少资源满足人类需求,而非将需求看作终极目标的生活方式。它不是奉行以人类的高姿态尊重大地母亲,而是将人类自身认同为大地母亲的一部分。因此,“美好生活”又体现了拉丁美洲印第安人反对资本主义、反对新自由主义,并区别于西方发展的生态理念。
对普通民众而言,美好生活就意味着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与所爱之人、所爱之物在和谐美好的自然环境、安定和平的社会环境中平等、自由、幸福地生活。秉持这般美好的愿景,“美好生活”也正在成为整个拉丁美洲发展的新模式,抑或新的生活方式。
从某种意义上评价,“美好生活”理念体现了拉丁美洲印第安人的乌托邦幻想,他们希冀地球家园和谐、平衡,世界万物回归生命的自然秩序。这一概念历经几个世纪的演变,从古老先哲的生存哲学到当今拉美国家的治国理念,反映了印第安人民对强加于拉丁美洲的西方发展模式的质疑与抵抗。尽管“美好生活”的思想发源于南美亚马孙安第斯山脉地区,但这种生存哲学与生活理念却正在整个拉美蔓延,逐渐向世界传播,倡导全人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平共荣,共同建造环境友好的地球家园,为追求人类的共同福祉而努力!
让所有人美好地生活,而非少数人更好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