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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四川:探索整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

    作者:本报记者 李晓东 危兆盖 雷建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9日 08版)

        本报成都10月18日电(记者李晓东、危兆盖、雷建)“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抽出专门的人员来配合多个部门的轮番执法检查了。”成都市一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赵彪从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看到了多个部门的执法机构整合后给企业生产运营带来的便利。

        据了解,在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意见”中,将重点推进综合执法的领域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等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内的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试点,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今后“九龙治水”式的轮番执法检查局面将不复存在。

        此次执法整合试点,除了经中央编办批准的成都、攀枝花、泸州、绵阳、乐山、宜宾、凉山等7个市(州)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外,四川省同时确定了德阳市为省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在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上,成都市武侯区、成华区、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等6个区(市)县纳入了此次试点。

        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探索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此次试点,是希望通过在既定法律框架下的改革力度,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推进四川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该《意见》下发以后,对现有执法部门如何进行压缩瘦身,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意见》明确,通过探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和机构基础上,综合设置统一执法机构;探索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通过合署办公、联合行动等方式行使行政执法权,创新机制实现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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