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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国学博士论坛

    夷齐盗跖俱亡羊

    ——论《盗跖》与庄派思想的一致性

    作者:张景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9日 16版)

        张景,男,湖南大学岳麓书院2013级博士,本文出自其博士论文《庄子的双重生存世界》。

     

        博士导师: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张松辉

     

        通讯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陈霞 湖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郭建勋

     

        关于《盗跖》作者,是一个争议很大且持续千年的问题,《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它是庄子的作品,但后来包括苏轼、王夫之在内的众多学者认为《盗跖》与庄子思想相抵牾,因此不仅不是庄子作品,而且也不是庄子学派的作品。对此我持异议。我认为,《盗跖》主旨与庄子思想完全一致,虽不能断定其出自庄子本人,但至少也应属于庄子学派的作品。

     

        从整体思想看,庄子不仅反对坏人,也批评世俗圣人。坏人残害百姓,抢掠财富,固然可恶可恨;而世俗圣人为了提高人们品行,建立美好社会,人为地拔高仁义标准,并为此设立各种奖励措施,世俗圣人设立这些措施的主观目的虽然善良,但客观上却诱使世人为达到这一标准以获取奖励而去作伪,于是世俗圣人提倡的仁义便被坏人所盗用,成为坏人谋私行凶的工具。《庄子·胠箧》说:“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圣、勇、义、智、仁是世俗圣人提倡的美德,而大盗却利用这些美德去结伙作恶。

     

        庄子举田氏之乱以说明“仁义”是如何被盗用的。田氏用小斗收税、大斗出借的办法“行阴德于民”,从而用“仁义”手段获得了“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的效果,以至于最终能够弑君篡政,变姜氏政权为田氏政权。不仅权贵盗用“仁义”,普通百姓也盗用“仁义”。《庄子·外物》说:“演门有亲死者,以善毁爵为官师,其党人毁而死者半。”住在演门的某人因父母去世悲伤过度而变得瘦弱不堪,宋君因为他孝心感人而任命他当了官师,此人的乡党为了盗取官位,便纷纷效仿,结果死了一半。

     

        一旦世俗圣人提倡、奖励仁义之行,全国上下,从贵族到平民都争先恐后地把自己伪装成“仁义”的模样以窃取名利。这是一幅多么可怕且令人作呕的景象啊!

     

        庄子反对褒奖仁义行为,并不意味他反对仁义。庄子反对的是用来实现仁义的手段,而非仁义本身。《庄子·骈拇》说:“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庄子认为人性中本来就包含着仁义,远古时没有世俗圣人的道德教育,人们“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庄子·天地》)。后来的世俗圣人开始标榜仁义,并且拔高仁义标准,而拔高后的仁义就好比在正常的五指之外多长了一根手指,在正常的身体之外多加了一块赘肉,不仅无益,反而搅乱了人的美好天性。庄子反对的不是天性中所固有的仁义,而是世俗圣人外加于人的“仁义”。

     

        《庄子·骈拇》说:“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牧羊时,臧忙着读书,谷忙着玩耍,虽然二人所做的事情有好坏不同,但结果却是一样——都把羊弄丢了。伯夷这样的君子为了美名,盗跖这样的坏人为了财利,二人品行不同,但残生伤性的结果却是一样。于是庄子得出结论,虽然世俗圣人和坏人的行为不同,但其行为结果却是一样:同样破坏了人们的美好天性,搅乱了社会的美好秩序。苏轼对这一思想不仅熟悉,而且认同,所以他的《薄薄酒》写道:“夷齐盗跖俱亡羊,不如眼前一醉是非忧乐两都忘。”可惜的是,他在评论《盗跖》时却忽略了这一点。

     

        特别要指出的是,庄子在批评世俗圣人的同时,又始终对这些圣人持崇敬态度。因为庄子认为,世俗圣人是在真诚地、甚至是不惜牺牲个人生命去挽救这个动乱社会,可惜的只是他们选错了方法,走错了道路。

     

        明白了庄子对世俗圣人和坏人持双重否定态度,也就明白了《盗跖》与庄子思想的一致性。

     

        在《盗跖》中,盗跖是坏人的代表,孔子则是世俗圣人的代表。盗跖“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甚至“脍人肝而餔之”,穷凶极恶,毫无人性,庄子绝不会赞成这样的元憝大凶。孔子则是世俗圣人的代表,他真诚地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上说下教,把那些元憝大凶改造为他所希冀的仁义之人,从而恢复社会的安定。

     

        孔子见盗跖之前,柳下惠就介绍了盗跖“强足以距敌,辩足以饰非,顺其心则喜,逆其心则怒”的残暴性格,提醒游说盗跖要面临极大危险。但孔子为了拯救百姓和盗跖本人,甘愿冒险前往。这种为了百姓甘下地狱的品质,不仅是《盗跖》中的孔子品质,也是历史上孔子的真实品质。

     

        在《庄子·人间世》中,接舆曾对孔子说:“凤兮凤兮,何如德之衰也!……已乎已乎!临人以德。殆乎殆乎!画地而趋。”接舆和孔子都认为现实社会是一个黑暗社会,不同的是,接舆对这个社会是绝望的,认为孔子“临人以德”的方法,不仅无法挽救社会,还会为自己带来无妄之灾;而孔子对这个社会还抱有一线希望,他突无凝烟,席不暇暖,为改造坏人、拯救社会而四处奔波。

     

        孔子游说盗跖,就是接舆讲的“临人以德”;孔子失败而归,就是接舆讲的“何如德之衰也”和“殆乎殆乎,画地而趋”。接舆断定孔子用仁义说教无法改变坏人品行,结果也正如此,孔子用仁义原则去规范盗跖的行为,不仅没有成功,反而差点儿搭进了性命。

     

        学者认为《盗跖》真正诋毁孔子,可能是指这类文字:“孔子……执辔三失,目茫然无见,色若死灰,据轼低头,不能出气。”如此描述圣人,确有大不敬之嫌。然而如果放在先秦社会的大背景下,这些描述并没有在本质上破坏孔子形象。《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丧家之狗”这一形象,是别人、也是孔子自己对自己的描述,这一描述的“毁贬”程度与《盗跖》对孔子的描述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我们不认为“丧家之狗”是对孔子形象的本质贬损,也不必把《盗跖》对孔子的描述视为本质贬损。

     

        孔子不带任何个人目的却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去劝告盗跖放下屠刀,他是真诚地在为百姓谋福。可惜的是,他希图用仁义说教来改变大盗的品性,只能碰壁,这也是对“世以混浊莫能用,是以仲尼干七十余君无所遇”(《史记·儒林列传》)的一种另类诠释。

     

        《盗跖》中的孔子品德是高尚的,是难得的世俗圣人,但还比不上道家圣人。也就是说,庄子对以孔子为代表的世俗圣人既有尊敬的一面,又有批评的一面。批评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孔子主观愿望虽然美好,但客观上却无法挽救社会。庄子站在道的立场上,既否定了大盗的罪恶行径,又否定了世俗圣人的治国理念,但这两种否定有着本质不同,依照“论心不论事”的古训,世俗圣人的“心”是好的,因此本质是好人;盗跖的“心”是坏的,所以本质是坏人。这是庄子的一贯立场,而《盗跖》并未违背这一立场。《盗跖》作者让孔子与盗跖相互责难,相互批判,并通过世俗圣人与大盗的争辩来证明自己治国理念的正确性。至于庄子的治国理念是否真的就比孔子正确,则另当别论。

     

        据此我认为,《盗跖》与庄子思想一致,更何况《史记》明确指出该篇为庄子作品,因此把《盗跖》排斥于庄子学派作品之外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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