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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03日 星期六

    河南:“十项制度”助推文明旅游

    作者:本报记者 龚亮 任欢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03日 02版)

        游客一旦有不文明行为发生,将可能被记录在案,甚至由此影响其他社会活动;定期发布旅游企业诚信建设“红黑榜”,不诚信、不文明企业将被约谈或责令整改……今年以来,河南省从游客文明旅游自觉养成抓起,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文明意识,制定完成十项涉及文明旅游工作制度,推动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旅游主管部门将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还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文明旅游、文明出行,需要旅游系统从业人员与游客共同努力,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反复抓、经常抓。这十项制度涵盖旅游行业的各个环节,不只是游客不文明行为会被监督,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监管部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会被严惩。”河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建州说。

        据介绍,为提升旅游领队人员业务水平,河南省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并在今年9月举办了两期申领出境旅游领队证人员培训班,共计100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

        为推动文明出境游,河南省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完成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现场检查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目前已经按照此暂行办法和评分标准,根据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申报,开展现场检查评分,避免规模小、效益差、不规范、不文明、不诚信的旅行社升格为出境游旅行社。

        (本报记者 龚亮 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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