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创新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未来发展之路。身为教育工作者,怎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呢?途径之一就是通过艺术来进行美育,从而实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创造力的培育,助力“中国创造”。
那么,美育和创造力有什么样的关系?美育又是如何通过艺术的手段来达到助力“中国创造”的功用呢?
笔者认为,所谓创新型人才,必然是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在寻常中寻找出闪光之处,而这正是美育概念扩大化后的题中应有之义。艺术美育就是通过音乐、美术、戏剧、书法、舞蹈等艺术形式,培养受教育者对于艺术各要素的敏感度,从而逐渐将其内化成为自身的内在能力。艺术对于敏感度的培养具有天然的优势。以美术为例,常人对于颜色的区分仅仅局限于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及这几种颜色屈指可数的几种不同程度的变化颜色。然而,作为美术的基本素养之一,却需要能够敏锐地察觉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颜色的变化与微小差异。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我们知道,人类在任何一项技能中习得的品质和习惯都会内在的成为作为“人”的品质和习惯。美术学习中对于颜色的敏感性也必然会内化为一种敏感性的品质。再如音乐,常人只知道七个基本音级和五个变化音级,然而,通过对于音乐艺术的学习,可以逐步培养出学习者对于泛音列、对于微分音的辨识力,从而内化为“人”对于事物的敏感度。而敏感度,是创造力,是创新思维的基础。
当然,培养对于事物的敏感度仅仅是艺术美育的初级形式。不同于其他,艺术更讲究全局和总体感受,一个音符,一根枝条,或许对整个艺术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但如果想要了解一部艺术作品完整的韵味,必须要有整体感受和鉴赏的能力,这也是艺术美育在传授艺术知识,引导艺术鉴赏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对于受教育者所能够起到的润物细无声的改变与浸润。比如贝多芬著名的钢琴奏鸣曲《悲怆》,如果你只听了第一乐章,那么,你所理解的贝多芬也许只有悲怆,但如果你能够认真欣赏完整首曲目,你就能读懂贝多芬的不屈不挠,越挫越勇,那种乐观与积极的生活态度。艺术作品都是整体艺术,如建筑,一砖一瓦也许只是一砖一瓦,但是无数的砖瓦通过设计与整合成为一栋建筑时,就会呈现出无与伦比的奇妙景观。“整体”的特性决定了通过艺术作品的学习与鉴赏,培养受教育者对于整体的观感和掌控,在整体的前提下对于细节的梳理,以及将看似杂乱无章千头万绪的细节中寻找出常人无法觉察的关联并融合成新的点。
因此,艺术美育不仅有着提升国民美学品质、审美品位和感受美的能力的功用,更重要的是,艺术美育可以提升国民对于外界事物以及自身内在的感受的敏感度,对于看似无关联的创造力有着莫大的助力。而且,艺术美育所塑造的创造力更有不同的意味。创造力是客观属性的,但是使用创造力、创造新事物的人却是主观属性的。我们可以创造出打造中国品牌的好的产品、创意,这正是艺术对于创造力的又一功用,培育“善”的创造力。
艺术美育不仅可以培养出纯粹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还可以引导具备创造力和创新意识的人是善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艺术不仅可以同其他术科一样培养人的创造力,还可以塑造人的“美”,这也是其他学科所不具备的。
艺术是美育的最佳载体,而通过艺术的学习又可以培养出人的创造思维,同时,艺术学习的同时又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伴随着美育的进行,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塑造一个技能上的“中国创造”的社会,也塑造出品质上的“中国创造”。这也是中国创造和中国制造的本质区别,只有赋予了“人”的属性,才能够使得单纯的技术性的制造真正成为人性的创造,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国创造”的国家战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对于美育、艺术和创造力的概念绝不可以人为化的缩小和狭隘化,它们的概念是宽泛的,是包容的。只有立足于精准的定位,在把握本质的基础上,才能够更有效率的发挥它们的功用。因此,在进行音乐美育、戏剧美育等艺术美育的时候,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够忽视或避及对于音乐、戏剧等艺术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的传授和掌握。笔者认为,只有对于艺术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的扎实掌握,只有对于艺术本体有着一定程度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够真正发挥艺术的美育功用,启发创造力的培养。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体会到艺术内在的秩序感、形式感、组织能力,才能够真正体会到艺术内在的美,内在的善。
作为从事艺术教育数十年的高校教育工作者,笔者深知艺术教育对于人性的培养和人的创造力思维塑造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发挥艺术的美育属性和创造特征,最终达到艺术教育的终极目的——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创新能力的共和国合格公民。
(作者李刚系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