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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拉郞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作者:本报记者 钟超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9日 08版)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媒体通气会,就全面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

     

    提高国有资本效率

     

        从改革的总体要求来说,连维良强调,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就是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是坚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三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分类分层推进改革

     

        从改革的方式方法来说,连维良指出,要区分不同类型,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已经混合”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宜改则改。

     

        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在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根据不同业务特点,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等不同层级。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在其他领域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地方国有企业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电力等七大领域将放开竞争性业务

     

        从改革的组织实施来说,连维良指出,要按照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原则,鼓励各类资本包括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连维良表示,要注重试点示范,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要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改革试点示范。要加强产权保护,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革体制与完善法治相促进。

     

        (本报记者 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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