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既是当代乡村建设的一个内容,也是百年乡村建设的延续和传承。贵州的“四在农家”按照“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融合的方式,全方位地开展满足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的需求,其设定的目标和所践行的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以“农民”为核心的主体发展的需求,从经济、社会、精神和生态多个维度,充分依托本地独特的山清水秀的生态资源和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培育新型农民能力,推动农村的综合性发展。
贵州的发展所借助的山区多样生态和少数民族丰富的多样文化资源,亟须作为稀缺资源进行挖掘保护。要想获得更多的资源资本,只有保住我们的青山绿水,才能得到金山银山。发展资源型和环保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才能够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
人力资本是农村发展的主力军,衣锦还乡者、中年的打工者、城市选择半农生活的年轻人等,都应该能够获得政策上的支持和资金上的优待,从而解决农村空壳化导致的人力资源缺乏问题。尤其是通过在地化生态资源价值化和村社成员股权平均分配,形成农民合作社和基层合作组织的上级联社。这些政策既体现财产关系的公平性,又确保生态资源增值收益、分配收益的公平性,这是解决收入差别的制度创新的核心步骤。
社会资本的建设,需要加强政策的支持力度,借鉴有关的社会组织发展的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整合山区、民族地区信息化资源的对外输出及市场化。通过这些政府改善治理的具体做法,促进社会组织与现代农业要求的信息化有机结合,以此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