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虽然身兼种种耀眼的头衔,作家张抗抗却说自己是一个被逼上梁山的维权者。9月16日至17日,中国作协作家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举行,作为作家圈里的“资深维权者”,张抗抗跟与会的作家同行,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维权经验交流。张抗抗20年的维权经历,是中国著作权和版权保护工作发展进程的一个缩影,而她维权中的种种困惑,也是著作权和版权保护所遇困难的一个注脚。
1975年,张抗抗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分界线》在上海出版,当时发行了60万册,单价8毛6分钱。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张抗抗至少能拿到几万元的版税,可当时一分钱都没有。
“当时没有版税的概念,也没有《著作权法》,连作家本人也缺乏权利意识,所以也就没有侵权和维权的问题。”张抗抗说。
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张抗抗发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的作品经常被出版发行,刚开始是单篇作品,后来发展到整部作品。1996年张抗抗的长篇小说《情爱画廊》刚出版,各种盗版的《情爱画廊》便肆虐而来,“数量几乎和正版的一样多”。在多个签名售书活动现场,张抗抗竟然发现,很多读者拿着各种盗版书来找她签名,这让她哭笑不得。愤怒、无奈……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涌上了心头。张抗抗向来十分尊重读者,可那次她却拒绝在盗版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我当时签了名,不就等于自己认可盗版行为了吗?”那次事件,让张抗抗下定决心,一定要行动起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彼时,很多人对作家维护著作权的行为很是不解,认为作家是进行精神生产的,怎能那么在乎钱?这一方面由于很多人法制意识淡漠,觉得印些书卖并不犯法,赵忠祥的书被大量盗版时,他曾到河北农村地下印刷厂进行维权,结果被当地农民拿着锄头围攻,最后不得不从村里撤出来;另一方面,不少作家当时并无强烈的著作权意识,有的人甚至觉得自己的作品能够“被盗版”是件光荣的事情,说明作品深受读者欢迎。
正因如此,张抗抗最初的维权之路走得十分艰难,那些侵权的单位,有的压根儿不认账,有的承认侵权却不愿意赔偿,还有的根本就不搭理她,“侵权的理直气壮,被侵权的却成了弱势群体”。有一次,在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帮助下,张抗抗、毕淑敏、莫言联合向某出版机构维权,经过一番艰苦努力,那家单位最终承认侵权并愿意赔偿,可三人的赔偿金额加起来才几百元。尽管赔偿很少,但当从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时,张抗抗还是十分激动,毕竟那是“正义的胜利”。三人为表示感谢,用那家出版社赔偿的几百元钱请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两名工作人员吃了顿饭,本来说好三人AA制,最后还是莫言抢着买了单。
经过张抗抗和她的作家同行们十几年的努力,现在出版社侵权的行为越来越少了,一些出版机构哪怕是要收录一篇文章,也会主动找作者要求签订授权书。有一次,张抗抗接到一个学者颇费波折打来的电话,他只是要在文章中引用张抗抗书中的一小段话,希望征得她的同意。在张抗抗看来,这说明人们的法制意识和版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也说明自己这么多年的维权行为是有效果的。
刚开始,张抗抗维权主要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可20年的维权实践,让她渐渐意识到,维权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跟繁荣民族文化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著作权的维护,她也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出击。从2003年担任政协委员开始,张抗抗几乎每年都会提交跟著作权和版权有关的提案。2009年,张抗抗被聘为国务院参事,第二年她便就修改《著作权法》给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写了一份参事建议。让她没有想到的是,3月2日提交的参事建议,3月4日温总理就批示了,责成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研究。也就是在那一年,《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虽然很多人为张抗抗的参事建议点赞,可在她看来,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最后却得通过给总理写信这种特殊的途径去推动解决,那就不正常了。她多么希望,维护著作权能够成为所有人的自觉行为。
过去的20年中,在维权路上东奔西跑的张抗抗,最惦记的还是自己的写作。她多想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搞创作,可不自觉地“被维权这件事情给套住了”,为此牺牲了很多时间,少写了很多作品。不过,她并不后悔。在她看来,维护著作权已经不仅仅关乎作家的个人利益,更关乎民族未来的文艺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