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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守住公益事业的“生命线”

    作者: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苑长军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4日 05版)

        “我们还能好好做公益吗?!”

     

        连日来,广西一家个人助学网站——“百色助学网”创始人王某打着助学的名义敛财、侵害受助女童事件,再次给公益事业蒙上阴影,公益人士纷纷表示谴责和忧虑。

     

        如何重建公益事业的信用?近日,广西98家公益组织集中反思了这起事件的深刻教训,商讨制定了《广西公益组织自律准则》,决心以自律、自查规范行业发展。

     

    部门监管有待加强

     

        一个人,3台电脑,通过网络发布贫困生信息,以个人账户接收捐款……9年来,“百色助学网”吸纳各界善款700多万元。但这些善款并没有完全用在“刀刃”上,网站负责人王某不仅肆意中饱私囊,而且还以钱做饵,诱骗性侵多名贫困女童。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王某已被当地警方控制。然而,这起事件再次暴露出当前一些社会公益组织混乱无序的现状,深深刺痛了人们的善心,刺痛了公益事业。

     

        面对社会公众的质疑和谴责,广西98家公益组织积极行动起来,探索出路。多家公益组织表示,发生王某假借助学敛财骗色事件,除了王某本人法律道德底线缺失外,“百色助学网”内部管理混乱,部门监督和行业自律缺失等状况,也是重要因素。

     

        “我们只是在公益人士和受助人之间搭建一座桥梁。”柳州萤火虫公益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表示,开展助学活动,须先实地走访,确认贫困情况属实,才发出捐款助学倡议。对于助学款交接问题,协会一律不经手,而是由爱心人士直接“一对一”汇款给贫困学生。

     

    草根公益需要合法身份

     

        在广西,不少公益团队多年来默默地奉献爱心,他们照顾孤寡老人、捐资助学,但所处社会地位却十分尴尬:由于缺乏资金、找不到挂靠单位、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客观原因,很多爱心公益组织申请登记注册没被批准,慈善工作无法“名正言顺”地开展。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北海民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公益律师赵宏认为,像“百色助学网”这样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组织,就不是合法的组织。因此,必须申请注册公益机构,并安排专人监管办理手续的进程。

     

        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吴宗勋认为,公益组织必须要有合法的身份,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接受部门监督;必须有规范章程,明确组织的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负责人等。

     

        对于公益组织注册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廖常友表示,如有问题可以向当地团委求助,由当地团委出具相关证明,帮助公益组织向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广西公益组织联合制定并通过了《广西公益组织自律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营公开透明;设立投诉渠道,保护投诉者的个人隐私和权利等等。

     

        爱心组织的负责人纷纷在《广西公益组织自律准则》上签字,宣誓从事公益、爱心活动将自律、自查,并呼吁各界爱心组织,用行动守住公益事业的“生命线”。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苑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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