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介绍各个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推出“1+6”改革“组合拳”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必须依靠法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杨伟民介绍,基于这样的大背景,改革专项小组推出一个“1+6”的改革组合拳。
“1”就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由专项小组牵头,中央财办、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共同起草。“6”包括《环境保护督查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
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保主体责任
“6份配套方案中有3份文件是环保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其中《环境保护督查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已经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央已经通过审议。
翟青强调,环保督查的主要目标是,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针对外界普遍关心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如何保证规定能够落实到位?如何让“关键少数”负起责任?
中组部秘书长高选民表示,为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专门制定了“双重追责”的条款。规定政府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发现追责情形应当调查而未调查、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追责而未追责的,同样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摸清“家底” 提供决策支持
国家审计署牵头起草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将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的数据审计明确领导干部责任。
“开展这项审计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只管经济发展,不管资源和环境保护。” 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说,要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客观分析变动原因,对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恶化、污染严重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改革任务,因此统计局牵头制定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指出,这项工作有助于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完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本报记者 叶乐峰 鲁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