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王逸吟)国家档案局10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三十一集:中村五郎。根据第三十一集摘要,据中村五郎1954年8月10日笔供,他生于1920年,日本爱知县人。1942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9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2年3月,在山东省益都县,某少尉“为瓦斯效力实验教育而燃烧‘九八式小甲筒’2根”,将“抗日军俘虏1名(22岁男)胁迫推入房内,约5分钟后已陷入人事不省的状态,就这样用中国人民作效力教育”,中村五郎“认为正像用动物做试验似的”。
1942年3月,在益都县,45名新兵“为训练刺枪术的目的把拘留在大队本部的1名中国人民(男35岁)”,“挨次地刺”。“我……积极执行这一命令,用三十年式的刺刀把个中国人民刺死,刺如蜂窝。”
1943年4月,在山东省潍县某村,某中尉命令“要一户一户的查看,见有村民就杀掉”。“我……指挥部下30人并命令他们射死……中国人民6名(45岁—50岁左右的男子),又见有被前日的炮击炸伤或烧伤在房内的2名老人(55岁左右的男子)及40岁左右妇女1名,我命令士兵用枪刺威胁将其赶进正在燃烧着的房内予以烧死”。
1943年4月,在潍县,“射杀了5名抗日武装人员的战俘”,其中1名由中村五郎指挥1名部下“用步枪杀死”。
1943年9月,在河北省雄县,发现一老太婆家有地道,“把老太婆拖到地道门口,推倒于洞内……在洞里塞满稻草,我亲自用火柴点上火,把老太婆烧死”。
1943年7月,在河北省固安县,“强奸中国人民妇女(18岁)1名,共6回(慰安妇)”。
1943年11月,在天津市,“用手枪军刀胁迫强奸中国妇女1名,18岁(慰安妇)”。
1944年3月,在大城县“逮捕2名中国人民”,进行“实战实刺训练”,命令50名新兵,“每人刺一回,刺如蜂巢将其刺杀”。
1943年10月至1944年10月,在大城县,“对1名朝鲜妇女(17岁)强奸20多回(慰安妇)”。
1945年3月至5月,在河北省涿县,继续沿袭前任中队长“所组织的‘慰安所’的罪行,对3名中国妇女(18岁—20岁)组织士兵进行轮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