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经初步核实,2014年GDP现价总量为6361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32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7.3%,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
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第一产业占9.2%,第二产业占42.7%,第三产业占4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833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亿元,增长速度为4.1%,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7176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72亿元,增长速度为7.3%,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06038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701亿元,增长速度为7.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3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国家统计局根据2014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4年GDP进行了初步核实。之所以做年度GDP初步核实是因为取得了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的年度财务资料等。利用这些资料可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分行业核算其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