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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9日 星期三

    文化评析

    茅奖缘何赢得信赖

    作者:张焱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9日 02版)

        第九届茅盾文学奖8月16日在北京揭晓,格非《江南三部曲》、王蒙《这边风景》、李佩甫《生命册》、金宇澄《繁花》、苏童《黄雀记》这5部长篇小说获得了该项殊荣。业界专家认为,5部获奖作品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长篇小说创作的思想高度和艺术水准,而从茅奖公布以来的公众反响来看,这五部作品得到了基本的认可,可谓实至名归。

        茅盾文学奖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四大文学奖项之一,也是迄今为止最有公信力的文学奖项,其公信力正是源于严格的评奖制度。今年3月13日,中国作家协会再次修订《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除了保留“严禁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的规定外,还特别强调“评奖委员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本条例和评奖细则规定的评奖纪律”,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评奖实行大评委制,成立62人组成的评委会,作协在修订条例时对需要回避的人员作了更明确的界定,在组成评委会的过程中也做了近乎苛刻的审查。

        有了严格的评奖制度,也要有严格的制度执行予以保证。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副主任李敬泽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确保茅盾文学奖评奖过程的公平、公正是评奖的第一要务,为此作协成立了专门的纪律检查组监督评奖全过程,随时受理评奖工作中的投诉和反映,此外,国家公证机构也对投票进行了公证和监督。正是这样的制度与执行,茅盾文学奖评奖结果才能在众多文学评奖中站得住脚,并得到公众的信赖。

        近年来,国内文学评奖频频陷入尴尬境地,“跑奖”现象屡禁不止,圈子化倾向广受诟病,政绩化趋势明显。文学评奖不正之风日盛,获奖者与获奖作品鱼龙混杂,直接败坏的是奖项的声誉,间接败坏的是世道人心。在国内文学奖遭遇越来越多的严厉批评中,呼唤规则的合理性与评奖的透明度成为公众的主要诉求。在这方面,茅盾文学奖迈出了令人期待的一步。

        对作家而言,“一个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不把获奖当作写作的终极目的,真正写出具有思想高度和艺术水准的佳作,才是对作家身份的回归。而对文学评奖来说,由于每个读者的爱好、经历、文学理念不同,对于一部获奖作品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评价,但只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评出的获奖作品,便有底气面对文学的争论、评价,有底气面对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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