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是中国古典美学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清”其所指涉的中国美学经验在学理上还需要进一步地厘清和敞开。
玄学美学中的“清”源于道家。老子云:“天得一以清”(《道德经·三十九》),指天因“得一”而清,也就是天得了道而显得清澈澄明。《庄子集释·天地》(卷五):“夫道,渊乎其居也,漻乎其清也。”其后疏曰:“至理深玄,譬犹渊海,漻然清洁,明烛(鬢)[鬚]眉。渊则叹其居寂以深澄,漻则叹其虽动而恒洁也。”这句话的意思是道渊深寂静如大海一样深邃澄明,至清至洁。从相关的资料中看,“清”在老庄这里主要用来以“清”状道,描述道的清澈、深邃。“清”因其是道之性状的描述,这一语词一直是道家乃至此后道教文化的核心范畴。
“清”在魏晋的玄学语境和人物品藻中焕发了活力,具有了明确的审美属性。与秦汉时期偏于事功的文化迥然不同,在以道为本的玄学思潮的影响下,士文人在人生追求上普遍以能否体验“道”的存在,是否臻于“道”的境界作为评价人生境界高低的标准。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下,描述道之性状的“清”,作为一个审美趣味和风格开始流行于当时著名的审美文化活动——人物品藻中,普遍用之于人物品藻和诗文书画鉴赏。《世说新语·赏誉》赞赏的内容很广泛,举凡品德、节操、本性、心地、才情、识见、容貌、举止、神情、风度、意趣、清谈、为人处世,等等,都在赏誉之列。从时人的评价来看,均以“清”为上品。竹田晃先生曾在《魏晋六朝文学理论中的“清”的概念》一文中举出《世说新语》的赏誉、品藻两篇的“清”即有31例,如“清才”“清远”“清士”“清鉴”“清畅”“清婉”“清疏”“清易”“清辞”,等等。
“清”作为在魏晋玄学文化语境中呈现出活力的审美趣味和风格,其审美特征主要表现为清简通脱、清净澄澈、出尘脱俗、玄远深邃的道玄气质。从趣味上讲即自然素朴、简约玄澹、超然脱俗,不奢、不繁、不浊、不俗、不媚。这一趣味成为衡量士文人品位高下的标准。在不同语境中“清”往往与其他词语组合成为复义词,形成其衍生、派生意义,如“清远”“清峻”“清雅”“清真”“清婉”“清劭”“清峙”“清通”“清和”“清绮”等等,但核心旨意大体不脱离“清”的简约、清澈、玄远。“清”及其复义词大量在人物品藻和诗文书画鉴赏中出现,共同表征了魏晋玄学语境下以“清”为主导的审美倾向,在中古时期,几乎可以说是无“清”不美的。“清”也凝聚升华成为一个具有魏晋时代气质和风韵的审美范畴。
大凡趣味皆有文野、雅俗、高下之分。晋人尚“清”,“清”作为审美趣味标准,是在对“浊”“俗”的差评中得以更清晰地确立起来。文人刻意区分“清”与“浊”“雅”与“俗”的差别,在道玄的文化语境中建立起“清”这一审美趣味,并将之确立为与“俗”相对立的“雅”,成为当时的审美理想和美的条件。士文人以这种富有文化内涵,高品位“清雅”的艺术化的生活情趣,拉开与达官贵戚、富商巨贾的距离,凭借文化上的优越感,抚慰内心的失落和愤懑。当时盛行一时的竹林、山水、箫声与琴音等因其“清美”的特质,成为魏晋士文人构建其理想生活的主要手段,凸显出他们的生活品位和审美情趣。至此,在孔子删诗、儒家以“雅正”确立了儒家主流文化的审美趣味标准之后,魏晋士文人又将与荣位与权势相关的儒家的功利文化归为“俗”,逐出了审美领域,以“清”为核心范畴,建立起了“清雅”这一精英文化的审美趣味,并将之发展为独立于儒家“雅正”主流文化系统之外的审美文化体系。“相对于政治、哲学、伦理、科学、历史等等,审美无疑是最具底蕴意味的深层结构,或者说,是照见一个民族之集体无意识的一面镜子。更能窥见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精神质地。”(李劼《诗学观念和审美趣味》,见《二十世纪中国政治演变和文化沧桑》)在中国古典美学中,作为元范畴的“清”对中国古典美学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一审美趣味深刻地渗透到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园林、器物美学中,使中国的古典艺术中始终内含着一种深邃澄澈清雅含蓄的东方式精神境界。
玄学美学的审美经验和趣味并非搁置在历史深处的遥远风景,它所提示的审美经验和审美价值还有待于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其所指涉的中国美学经验还应予以更多重视。
(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