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电(记者王昊魁)国家档案局14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四集:三神高。
根据第四集摘要,据三神高1954年8月1日的笔供,他生于1921年,日本山梨县人。1942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2年6月,在山东省临清县城驻扎时,月吉军曹为了治疗自己的性病,“经常的命令分队员要取来活人的脑浆”,三神高对横仓一等兵说“要去讨伐的时候把它搞来”,因此在“某村庄杀害了中国人民(性别年龄不详)将该农民的脑浆拿回来了,当时我将该脑浆烧好装在水壶里给月吉军曹当作治性病的药使用”。在临清县城内,还“利用权力强奸了两名18岁至20岁的朝鲜妇女”。
1942年8月,于山东省馆陶县,对2名抓来的中国和平农民男子“进行了刑讯”,以“该农民一言不发为理由,大八木少尉又说‘叫新兵进行锻炼胆量’”,“使我以下6名用枪刺照该农民的胸部进行突刺杀害埋于坑里”。
1942年8月至10月,于馆陶县,“利用权力对2名20岁左右的朝鲜妇女进行了4次强奸”。
1943年2月,在临清县,在夜间“对约1000名抗日军(根据情报而知的)进行了彻底的攻击”,奉命“发射了40发炮弹,其中并发射了催泪性、窒息性的瓦斯弹12发,由村庄逃出来者在城外有架着的重机枪等着他们,从而大量屠杀了370名抗日战士及和平人民。当我侵入村庄内亲眼看见的被害情况——在村庄内外的3个地点,有抗日军及居民一个垒一个,并大部分都用手巾蒙着嘴,由鼻子里还流着水,脸变为紫色”。
1943年1月至6月,在临清县城内,“利用权力对2名朝鲜妇女(18岁至20岁)进行了10次强奸”。
1943年8月27日前后,在山东省堂邑县,向和平住民村庄的土墙,“发射了5发榴弹”,“炸死了15名和平人民”。
1944年6月至12月,在山东省广饶县,“对2名18岁至20岁的朝鲜妇女进行了4次强奸”。
1945年4月,在山东省胶济线训练的归途,“有1名中国和平农民男子(40岁左右),借口以该农民横穿过联队炮分队和大队炮分队的中间为理由”,“命令木村伍长用标杆子照该农民的后头部,将其活活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