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城隍庙碑记》是清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郑板桥在山东潍县任县令时创作的一个既具有很高思想文化价值又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作品。此碑高190厘米,宽80厘米,碑额镌有“城隍庙碑”四个大字,碑文20行,893字,有文、书、刻“三绝”之誉。它在历经了两百余年的历史风雨之后,现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文物,存放于山东潍坊市博物馆。坊间有拓本销行。
我国古代,环绕府州县邑的城(墙)和抱城而流的隍(壕沟),原系人为的护城设施,后被古人以巫祝思维附会为城市的守护神。于是设庙供奉城隍,焚香顶礼,渐渐演化成了一种礼制,一种文化。及至明朝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便把祭祀城隍作为一项礼仪制度推向了全国。清袭明制,城隍庙遍及国内大小城市,香火鼎盛。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隍的功能由早先对城市的守护,越变越邪乎,最终变成了在阴间对人的灵魂进行裁决和赏罚的主宰,威严无比。鲁迅小说《祝福》里的祥林嫂,因为嫁了两次人,柳妈便说她死后到了阴间,阎罗王要把她“锯”开来分给两个丈夫,便使得祥林嫂无比恐惧,拿出全部积蓄去土地庙“捐门槛”,以求赎罪。可见城隍、阎罗王之类的迷信,对劳动人民的毒害是何等深重。郑板桥当时就是在与此相同的文化背景下,作为县令,倡修潍县城隍庙,并且写出这一篇不同凡响的“碑记”的。
郑板桥原本是个无神论者,早在撰写这篇“碑记”之前17年,他在与其堂弟讨论购买一块“墓田”问题时,就对“风水”之类的“堪舆家言”表示了十分不屑的态度。(见郑板桥《焦山双峰阁寄舍弟墨》)但在潍县,修葺被大雨损坏了的城隍庙,却又是他作为一县之长所必须操办的祀神之事。这当中所包含的鬼神迷信,比“堪舆家言”要厉害多了。撰写这篇修庙的“碑记”,他还能坚持自己的无神论观点吗?
对此,如果郑板桥采取公事公办的态度,袭用官话、套话为城隍爷唱一通赞歌,说明修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未尝不可以敷衍塞责。然而他没有这样做。作为一个杰出的文学家和书画家,他有自己坚定的人生态度和独特的文化见解。在写诗作文问题上,他主张“直摅血性”,反对随波逐流,推崇“端人品、厉风教”的诗文“命题”,强调“可以终岁不作,不可以一字苟吟”。(见郑板桥《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五书》)据此,撰写《碑记》这样一篇关乎世道人心的文章,他当然不能放弃自己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基础上的无神论观点。他不仅没有放弃,而且还借此机会,把自己酝酿已久的观点做了一番淋漓尽致的发挥,使《碑记》成为我国古代延绵不绝的无神论思想在清代中叶的一个光辉续篇。
潍县城隍庙的修葺工程本来是作为一县之长的郑板桥自己发动的,而他在撰写这篇《碑记》时又来大谈其无神论思想,这岂不要陷入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吗?没有。因为他在动笔之前,就为这篇《碑记》定下了一个极富学理性和包容性,从而能够超越惯常思维的“命题”。这个“命题”就是他在碑文行将结束时所总结的那句话:“若是,则城隍庙碑记之作非为一乡一邑而言,直可探千古礼意矣!”读《碑记》,我们感到,其中谈论的各种话题都是被笼罩在探讨“千古礼意”这个总题旨之下的,潍县城隍庙的修葺事宜,也不例外。这样的探讨,非但没有使郑板桥陷入自相矛盾,反而更见出他学养的丰厚、思想的深邃和襟怀的光明磊落。
所谓“千古礼意”,简言之,就是“自周公以来”古人所秉持的“神道”和“人道”观念,以及对二者关系的处理方式。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分野。郑板桥秉承我国古代无神论思想家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在《碑记》一开头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天、地与人之间“各一其名,各一其物,不相袭也”的看法,认为“苍然之天”是不可能像人那样长出耳目口鼻来的。但“自周公以来”,“古帝王”出于“神道设教”的需要,把“苍然之天”“呼为上帝”,“于是耳目、口鼻、手足、冕旒,执玉而人之;而又写之以金,范之以土,刻之以木,琢之以玉;而又从之以妙龄之官,陪之以武毅之将,天下后世遂裒裒然而从之,俨在其上,俨在其左右矣!”就是说,老百姓所顶礼膜拜的“上帝”(“玉皇”),其实是“古帝王”为了“教化”他们而“人之”出来的一种莫须有的“神”。他们当中如果有谁“不媚不信”,那么,按照春秋时代郑国大夫子产的看法,那就是“愚民”。“愚民”当然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所以郑板桥在援引了子产的高论之后,立刻呼应道:“然乎!然乎!”
如果说,被“人之”了的“上帝”,其教化作用主要是诱导人们去迷信“神”即古帝王的意志的话,那么,城隍被“人之”以后,掌握着祸福生死之权,那么教化作用就不只是迷信、顺从,而是令人裒裒然而惧之了。郑板桥在描述城隍庙里“十殿之王”逞威,“刀花剑树”森严的恐怖景象之余,特地加写了一段自己的亲身感受:“非惟人惧之,吾亦惧之。每至殿庭之后,寝宫之前,其窗阴阴,其风吸吸,吾亦毛发竖憟,状如有鬼者。”联系到后来鲁迅描写的祥林嫂的悲剧,我们不是可以深深地感到郑板桥在履行县令职责,操持城隍庙的维修事务时,对作为这项事务思想支撑的“千古礼意”进行一番探讨、辨析和批判,是多么必要、多么睿智吗?
不仅如此,郑板桥对潍县城隍庙大门外建“演剧楼居”一事的解释,也是颇为耐人寻味的。他认为,古圣贤既然把“上帝”“城隍”之类的“神而不人者”当作人来祭祀,那么,在潍县城隍庙大门外建个“演剧楼居”来“娱神”,当然也就顺理成章。楼建起来了,在他看来,“娱神”之说,虽属妄言,但演剧对世俗人生却不无裨益。所以他说:“况金元院本演古劝今,情神刻肖,令人激昂慷慨,欢喜悲号,其有功于世不少。”可见,是否“有功于世”,这是他探讨“千古礼意”的一个重要思考。这个思考,既使他的探讨获得了历史的正义性和进步性,也使他在价值评估上避免了绝对化和简单化,是非取舍,情通理达。
千百年来,在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斗争史上,把世俗约定了的祀神活动变成对神的公开否定,这样的事情,除了《史记》里记载的春秋战国时期“西门豹治邺”的传说之外,郑板桥撰此“碑记”,当属仅见。而《碑记》作为一篇论说文,其命意、析理、词章、文气等都不同凡响,自具特色,因而说它是散文中的一篇杰作,我想决不为过。
《碑记》不仅是郑板桥挑战唯心主义有神论思想的一篇杰作,而且也是他以其风格卓异的“板桥体”写成的一部足以传世的优秀书法作品。这里所说的“板桥体”,与板桥作品中人们常见的那种“狂怪软媚”的“六分半书”不太一样。它比较多地保留了板桥早年学习“二王”、欧阳询时的书风,全篇在楷书的基础上间或参以行草,亦刚亦柔,有藏有露,遒劲的笔力里透出灵秀之气,端庄的结体中蕴含自然之美。这种秀劲拔俗的书风,恰好与《碑记》的内容和作者当时的心态相默契。碑石镌刻者司徒文膏是郑板桥所赏识的一位金石高手,板桥书风的韵味、神采尽显于他精湛灵巧的刀工之中。所以郑板桥在论及自己几个书法刻本时不无感慨地说:“潍县城隍庙碑最佳,惜其拓本少尔。”(见郑板桥《刘柳村册子》)可以说,不充分重视这部作品,我们便不能全面、深刻地评价郑板桥在我国思想文化史和艺术史上的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