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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大清律例》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

    作者:谢晶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2日 14版)

        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中心承办的“《大清律例》国际学术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和美国、加拿大、法国、韩国、瑞士等地的数十位学者,围绕《大清律例》这一中国古代法典的最后形态和典型代表,对律例文化及其传播、律例变迁、司法制度、商业法制等议题展开研讨。

        有学者针对从世界各主要图书馆搜集到的131种清代出版的不同版本的清律,对其出版地、出版时间、编者及出版商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商业出版在清代为律典的流通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起主导作用,并提升了幕友的司法权威,对清代法律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学者通过大量中外官方档案和不同类型的原始资料,回顾了《大清律例》在西方的传播史,分析了《大清律例》和它所代表的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法律现代化的影响,尤其分析了西方不同时期对待中国传统法律的不同态度及其成因。有学者对清代盗律中诸如“白昼”“夜”“山野”等时空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些特殊因素标示了“盗”行为的恶劣程度,决定了对其适用的具体律例及刑罚的轻重。这些“中国式”的法律思维,展现了古代立法者的智慧,也更符合中国国民法律理性。

        (谢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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