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这种说法是有点绝对化了,但如果我们说所有历史都是当代人写的历史,则是符合事实的。“文学”这个概念中国古已有之,并不仅是西方的概念。根据方铭教授的说法,孔子的“文学”是指六经。那么我们今天的文学史书写是否要回归到孔子的六经,按照这样的文学标准来重写中国文学史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再例如,“中国”这个概念可追溯到《诗经·大雅·民劳》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过,这里的“中国”,仅指周王王畿之地,《毛诗正义》说:“中国,京师也。”这与现在的“中国”概念大相径庭。看来,编写中国文学史回归中国本位,显然不能回到“中国”“文学”的元初含义。如果按照“中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疆域来复原中国文学,那么,许多少数民族的文学显然也要被排斥在中国文学之外。如此一来,方教授要求将少数民族文学也应包含在中国文学之内的愿望,大多是要落空了。方教授要求我们“文学史的研究目的,首要是复原历史”,不能以今日的文学观念来看待中国古代文学,不能将宋以后的词曲小说包含在中国文学的主流文学之中,这一点我们确实很难做到。我们今天编写中国文学史,不能完全按照外国人的文学观念来编写,这是必须的,但如果说不能按照我们自己今天的文学观念来编写,则是很难成立的。所以,尽管中国古代就有文学史,但我们一定不能按照《文心雕龙》和《诗品》的样子来编写我们今天的中国古代文学史。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一时代也有一时代之文学史。文学的观念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地发生变化,如果说这是一个共识,那么,文学史写作自然也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也该是一个常态。
西方并非铁板一块。近代以来,中国学人开始不断地学习西方,到“五四”前后,中国学界基本上形成了激进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三大阵营。而这三大阵营中的学人无不与外国文化相浸染。陈独秀为代表的激进主义大多是留日的,而保守主义的吴宓、梁实秋,自由主义的胡适则是留美的。同是留美,在哈佛大学学习的吴宓、梁实秋信奉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而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的胡适则信奉杜威的实验主义,因此两方的文化立场也是各有不同,甚至是互相对立的。向西方学习,受到西方的影响,也要看向哪些西方学习,又受到谁的影响?更要看这样的影响在我们的历史上究竟起到了怎样的效果?曾留学德国、信奉康德哲学的蔡元培提倡“兼容并包”,在“五四”运动中就起到很好的效果,这样的文化心态今天仍应该加以弘扬。我们今天的学界文化保守主义大行其道,我想他们大概不应该反对美国的新人文主义吧,不会反对吴宓、梁实秋们吧?可他们也是接受了西方影响的,只不过是不同的西方影响。
从理论上讲,本源论不等同于本体论。任何人和事都有本源,但本源并不就是本体。正像婴儿出自母体,却是不同于母亲的个体一样。来源于西方的,并不就是西方的。我们今天的衣食住行,大多都是来源于西方的,如果仅因为这一点就加以拒斥,我们恐怕没有办法生存。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生活中的一切,很难再分得清哪些是来源于中国的,哪些是来源于西方的。
我很赞同要反对“西方中心主义”,不能把一切西方文学观念视为普遍有效的,而把中国固有的一切文学观念看成是特殊的。但克服“西方中心主义”的有效方法,是首先要打破一切“中心主义”的历史叙事,以“东方中心主义”来克服“西方中心主义”,是用一种错误和狭隘的文化心态来反对另一种错误和狭隘的文化心态,其结果并不能有效地克服“西方中心主义”。我们过去往往把西方的看成是现代的,而把中国的看成是古代的,这是一种“中西二元论”的看法。我们应该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一种对话的途径,应该承认以现代话语阐释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的合法性;在东方与西方之间,也应该找到一种对话的途径,同时承认中西文学各具特殊性的美学价值。以西方、现代贬低东方、古代,或者以中国、古代拒斥西方、现代,都不是我们今天重写文学史所应遵循的原则。近代以来,中国文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我们不能以“大传统”否定这种“小传统”。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近现代文学尽管受到了西方的影响,但她首先是中国文学家自己对中国现实的回应,是中国近现代文学观念的表达。从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到中国近现代文学,是中国文学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不能看成是中国文学的断裂,更不能把中国近现代文学看成是西方文学的翻版。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人文社科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