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袁于飞)在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我国大病保险将于2015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个人无须再次缴费。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我们推行的大病界定标准为诊疗中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
梁万年表示,大病往往是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导火索。2012年,我国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进行“二次报销”。截至今年4月底,31个省份均已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
梁万年介绍,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将推动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防止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