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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沈阳:12项举措鼓励人才落户

    作者:本报记者毕玉才、刘勇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24日 08版)

        本报沈阳7月23日电 记者毕玉才、刘勇23日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为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沈阳市推出鼓励人才落户12项举措,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落户。

        据介绍,经辽宁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批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近三年内曾获得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都可以直接落户沈阳。此外,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海外留学归国创业等人员;经市级以上部门批准引进的特殊文艺、体育及特殊技能人员;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专长,曾获国家专利(含国外专利)等人员,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也都可迁入沈阳。

        为了给人才来沈落户提供最大便利,沈阳市公安局下放人才落户审批权限,缩短人才落户审批时限,在市人才中心设立了大学毕业生集体户口,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同时,人才落户地点自由选择,可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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