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是一种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体民众达成道德共识,遵循共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精神。
没有道德共识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道德追求和道德行为底线的社会,也将是无序和混乱的社会。如果不能达成道德规范和准则的共识,没有主流价值和道德共识做导向和支撑,整个民族的意志就会涣散,难以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更难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为促进新形势下道德共识的达成,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基本路径:
其一,强化价值引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求,具有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是联结各民族、各阶层的精神纽带。因此,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形成道德共识的内在要求。
其二,注重公民品格教育,凸显道德共识构建的主体条件。公民品格是道德共识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为切实实现品格教育的成效,需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形成学校与家庭、社区共同促成的品格教育模式,以形成道德共识进而转化为道德行动。
其三,建立利益协调及法律机制,完善道德共识构建的制度保障。首先,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是道德共识达成的前提,因此,需要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利益主体相对平等、利益获得渠道诚信公平、利益分配结果相对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其次,建设法律保障机制,促进社会道德底线的法律化。道德底线的法律化可以使道德根基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下更加深入人心,使社会民众更加自觉地遵守基本道德的要求,从而促进达成社会的道德共识。
其四,倡导理性和谐的社会互动,营造道德共识构建的社会心理。道德共识在一定意义上产生于特定道德文化背景下公众的良性互动。因此,政府应支持民众的理性表达和有效互动并从中寻找道德共识的生长点,正确引导现代媒介的宣传导向、发挥媒介舆论的引示作用,为民众的社会互动及社会行为提供积极的动力导向,营造出一种健康和谐的社会心理环境,从而促成道德共识的良性构建。
简言之,道德共识的达成不仅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避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失范,更是增强社会认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道德共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