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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陕西西安23项措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作者:本报记者 杨永林 张哲浩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23日 06版)

        本报西安7月22日电(记者杨永林、张哲浩)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陕西省西安市日前出台了23项措施。

        措施规定,企业吸纳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微型企业的岗前培训费补贴由80%提高至10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措施还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做出调整,如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持《就业创业证》并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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