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捷)“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键在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日前,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表示。
周叶中认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形成,应从多方面着手:一是开展宪法教育,建立专门的宪法实施保障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运用多元化的教育方式,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依法执政的制度机制,依据宪法法律完善党内法规范体系,强化依法执政的制度基础。三是加强立法体制改革,推进我国良法体系的建设发展,在坚持法治统一性及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基础上,确保我国立法体制的现实适应性。四是健全行政决策的程序与实体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权和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权的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的有限性。五是强化司法机关在组织上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独立性,着力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司法过程的严格性与公正性,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六是在全社会着力加强法治文化的构建,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及法治专业人才,鼓励、引导和保障公民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