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制定发布《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将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幼儿资助水平。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资金支持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资金投入重点包括: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支持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