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必须最大可能地凝聚共识,需要我们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
我们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些是从国家和社会层面看的,有些则属于公民道德层面。可以说,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承诺、对人类未来前途命运的把握、对历史发展方向的定位;而公民道德层面的价值观则是人民群众生活的伦理规范,是用来调节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二者既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又有着性质和功能上的区别。前者是国家制度的意识形态,而后者则是人民的行为规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分清社会制度价值观和人民生活价值观。
尽管在我国古代没有明确提出“价值观”的概念,但并不是没有价值观。实际上,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有价值观作为人类行为的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发展。例如,在古代中国,就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设想,后来出现了阶级差别,私有利益就成为人的行为的驱动力。在奴隶制条件下,统治阶级以遵从“天命”自居,奴隶则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甚至对他们拥有生杀之权。在那时,人和人不仅不同,有些人甚至不被当作人,这就是奴隶制的核心价值观。当然,在奴隶主和自由人民之间也有道德价值观来调节他们的利益和行为,如中国的“忠”“勇”“节”“孝”,古希腊城邦的“勇敢”“理智”和“适度”等。
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不仅有道德层面的价值观,如“仁义礼智信”(五常),还有反映社会制度性质的社会规范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显然,历史地反映封建主义社会等级制的价值观是“三纲”,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而反映人民生活道德的是“五常”,即道德生活的规范性要求,以达到“怀仁义以相接”。
在欧洲中世纪,封建统治者也宣扬君权神授,认为人是分等级的,贵族是上帝的选民,地位天然高于平民。针对封建主义等级制的价值观,法国大革命中“第三等级”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新价值观,成为新兴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主义等级贵贱价值观的思想武器。
在资本主义革命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还没有掌握政治权力,他们希望摆脱封建主义束缚,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制度性价值承诺,对封建主义的等级贵贱价值观进行批判,由此顺理成章地举起动员各个阶层人民的旗帜,并在欧洲范围内逐渐推翻了封建主义统治,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随着资产阶级夺得了统治权,资本主义制度获得确立,但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压力下,资产阶级也逐渐把其核心价值观调整为“民主、自由、人权”,从而仍能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掌握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制高点。
“自由、平等、博爱”与“民主、自由、人权”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新兴资产阶级在力量相对较弱情况下提出的,要求统治者给自己以自由,要求获得平等相待的权利;后者则提出于资产阶级政权巩固之后,一方面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制度需要,即不仅要有资本的自由,还要有资本发展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觉醒和为扩大权利而斗争的现实。例如,美国建国初期就提出了民主、自由和天赋人权的价值观,但众所周知,当时的美国不仅还存在着蓄奴制,妇女也是此后很晚才获得了投票权。
社会主义价值观:超越资本主义价值观狭隘性藩篱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价值观的变迁是以社会发展的阶段和生产方式的变化为基础的。在奴隶制背景下,必定出现不把奴隶当作人而是看作“会说话的工具”的价值观;在封建制背景下,社会的阶级构成必定以贵贱差别的等级区分的价值观为主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为了资本和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必定倡导抽象的民主、自由和权利的价值观。只有历史地看,我们才能理解资产阶级核心价值观在历史进程中的进步性,即资产阶级价值观是对封建主义等级制的核心价值观的反抗;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我们就能够理解:资本主义价值观必定表现出历史局限性,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十分必要。
无论在什么制度下,国家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往往与社会制度联系更加直接、更加紧密。譬如,在新中国,“三纲”显然不合时宜了,但“五常”却可以在加以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之后仍然有效。譬如,我们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仍然要立足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同样,资本主义产生时期的新教伦理,如勤劳、节俭、自立、诚实,如果合理地理解,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也仍然有效。道德价值观在形式上似乎变化不大,但是概念的相同并不等于内涵的相同。例如,“礼”在封建社会是按照等级制来要求人的行为,而在当代中国则是按照人人平等的和谐友善原则来设定的。又如,新教伦理的节俭、勤劳是对劳动者的道德要求,希望他们完全服从于资本的需要,这与社会主义人人平等的道德规范具有很大差异。
社会主义价值观试图也必然要超越资本主义价值观狭隘性藩篱。社会主义是基于一种崭新的价值理想而产生的,即建立使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主义不抽象地反对资本主义社会提出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而是从社会发展角度考虑价值观的合理性。因此,社会主义不抽象地谈“人人有投票权”的民主,而是实现让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方面当家做主,让窄化了的、仅有周期性投票权的民主变成具有广泛权利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不是反对自由价值观,而是让自由建立在社会公平的框架里,因为离开社会公正的自由,只能是强者压迫弱者的自由,即资本压榨劳动的自由;社会主义不但不排斥人权,而且还让人民的权利基于现实的基础上,倡导人人尊重彼此权利的和谐价值观,这种和谐价值观包含人权价值观,且超越人权价值观。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着眼于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分了国家社会制度层面的价值观和公民道德价值观,前者反映的是制度先进与否的问题,后者是对善恶或好坏的看法。作为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精髓的核心价值观,是这种意识形态对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制度性承诺或表达。譬如,像“自由、平等、博爱”就是新兴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主义等级贵贱价值观的思想武器;作为道德要求的价值观则是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譬如,在古代中国有“仁义礼智信”,古希腊有“勇敢”“理智”和“适度”,欧洲中世纪有“虔诚”“谦卑”“服从”,近代资产阶级有所谓“勤俭”“劳作”“自律”等。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往往决定着道德规范的社会性质和内涵,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必须有自己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没有新的价值观就不可能有新的社会制度。反映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变了,道德价值观的内涵和功能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历史进程中,无产阶级也曾经基于资产阶级价值观而进行争取自己权利的斗争,尽管也取得了许多推动社会进步的成果,但都未能获得最终的和实质的胜利。因此,“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革命以人民解放和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社会作为核心价值观,激发了全世界人民对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向往。一时间,各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曾经担心社会主义革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但是,既是由于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的某些失误,也是因为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逐渐把某些价值观蜕化为单纯口号,将“爱国”“忠诚”“守法”之类的道德生活价值观当成社会制度层面的价值观,从而遮蔽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质的价值取向,导致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渐渐减弱。譬如,在柏林墙两边,东柏林的吸引力就比不过西柏林,东德需要建立一堵高墙来阻挡人民往另外一边跑。价值信念崩塌了,人心也就涣散了,内在认同出现了危机,问题终将暴露出来。价值认同出现问题了,靠外在的墙来阻挡往往是无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苏东剧变也是核心价值观失落的结果。
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证明,必须分清社会层面的价值观与人民及公民价值观或公民道德,不能拿公民生活价值观来替代社会层面的价值观。譬如,国民党蒋介石集团以所谓“礼义廉耻”的生活价值观作为核心价值观,以图整合中国社会,但显然不能抗衡以建立没有阶级剥削、没有压迫的公正社会为价值取向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以解放人民,建立民主、自由、独立和公正的社会为价值取向,这是有社会变革方向感的核心价值观。“礼义廉耻”只是调节人们生活的道德价值观,没有社会变革的价值取向,因而不可能成为体现历史前进方向的核心价值观。
总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着眼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必须反映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站在价值观竞争的制高点上,掌握文化竞争的主动权。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工程重点教材《西方哲学史》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