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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5日 星期日

    先锋论坛

    用铁纪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作者:杨海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5日 08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才能铸就真正意义上能“硬”得起来的纪检监察“铁军”。

    立足忠诚干净担当

        “忠诚、干净、担当”三者辩证统一。忠诚是立足之本,干净是前提基础,担当是生命线。这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理应践行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他们优秀品格的具体体现。

        忠诚是政治品格与政治素养。诸葛亮在《兵要》中强调,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历史使命,忠于党、忠于人民是其核心要义。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打牢忠诚信念之基。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循的不二铁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行党纪党规的监督者,自身净,才能理直气壮动真格、敢碰硬、不染尘。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主旨归属。不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斩断“私欲链”,高扬“担当旗”,不打“退堂鼓”,不怕得罪人,“偏向虎山行”。

        如果不忠诚,就不可能担当“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不具备担当监督执纪问责的资格。铸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如临深渊的鞭笞,带着敬畏监督执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渝地加强全方位的自我监督,奏响“忠诚、干净、担当”的主旋律,铸造作风“过得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

        的确,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今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钟世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曾担任过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李崇禧、金道铭等“大老虎”被打,也充分说明了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同样存在。

        虽然“纪检监察干部”的外衣为他们天然地贴上了“信任”的标签。然而,依附在身份上的“信任”并不代表实际上能“过得硬”。“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衔不是“护身符”。

        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不遮掩、不护短。人们注意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报纪检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仅2014年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充分证明了中央纪委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肃清体内毒瘤的自觉担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日前,中办还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在提名条件、干部来源以及提名、考察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对于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选好配强纪委书记、副书记,立起整个纪检干部队伍的“顶梁柱”具有重要意义。

    防止“灯下黑”的必然要求

        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颇受社会关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监督来实现。这为“灯下黑”问题留下了生存空间。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指出,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正人先正己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持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客观要求。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在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人更应带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大权,面临腐败与反腐败的考验,被“围猎”、触“红线”的风险大大增加。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觉对照党章要求,守纪律、讲规矩,联系反面典型案例,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检查自己是否忠诚、干净、担当。

        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治理“灯下黑”是关乎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民心向背的大考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直面问题,自我“开刀”,自我“解剖”。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应畅通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的积极作用,让反腐工作进一步去“神秘化”,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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