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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从三个方面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作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万海远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4日 08版)

        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了较高的速度,国民财富迅速积累,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演变。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三方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破除制度藩篱、优化收入分配,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规制公平、机会均等,提高收入流动性,围绕“提低、扩中、限高”进行抽肥补瘦、动态优化。

        第一,要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具体包括,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以消除劳动市场中的城乡身份藩篱,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妥善解决资源价格扭曲问题。

        第二,要逐步完善收入再分配政策体系。从“兼顾公平”的角度,更多地考虑低收入人群。具体包括,完善税收体制改革,构建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税制结构;加快转移支付的立法进程,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平衡不同群体间的社保待遇差距,推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轨衔接。

        第三,积极完善其他配套政策,以遏制权力寻租和腐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例如完善收入监管制度;完善税收监管制度;健全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实行政府官员收入和财产的公布制度;改革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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