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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为群众提供更可及的法律援助

    作者:本报记者 周洪双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03日 08版)

        国新办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赵大程看来,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民生领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和服务对象的要求结合得更紧,才能保证为群众提供经常、及时的服务。

        《意见》提出,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赵大程解释说,这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在乡镇、街道、社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要有法律援助专门的工作站和人员。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情况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我们和发改委共同研究,要在法律援助的服务窗口实现标准化的设施建设。”赵大程说,要在临街一层设立法律援助的便民服务窗口,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提供无障碍通道,根据服务对象的身心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赵大程还透露,相关方面将研究出台新的措施,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他们免于经济困难标准审查,为他们提供快捷的法律援助。

        《意见》提出,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赵大程说,法律援助的发展和建设,既要关注广度,又要关注深度,即法律援助的质量。

        赵大程提供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意见和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辩护意见90%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相关方面将通过推动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和案件办理标准化,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不断上升到新的水平。(本报记者 周洪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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