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近日出台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这份清单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责任清单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被细化分解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级,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31项。这份清单还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责任”和“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四个层级,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