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梁捷)民法典是社会经济生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表现法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文化高度发展的具体体现。在日前召开的“第十二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主张,我国需要制定一部体现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的民法典,当从五方面来表现:民法典必须反映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快速性、广泛性的特征,对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保护做出特殊规定;必须反映信息社会和大数据时代信息沟通成本降低、交易方式深刻改变的特点,在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环境下实现对私权主体的周延保护;必须反映高科技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民事主体权利受侵害风险增加的特点,有效保护无形财产权;必须反映经济全球化时代商事规则全球一体化、法律渊源多样化的趋势;必须反映资源环境逐渐恶化的社会特点,重新审视财产权制度,在保护民事财产权利的同时,为不动产的权利人设置必要的维护环境、保护生态的义务;必须反映风险社会的特点,通过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制度,发挥民法的事前预防功能,防止损害发生,避免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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