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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29日 星期一

    诗歌创作面面观⑥

    “草根诗人”的背后

    ——诗歌标准、身份伦理与现实见证

    作者:霍俊明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29日 13版)

        谈论近期余秀华等“草根诗人”的诗歌美学缺乏基本的共识,而关注其背后的产生机制以及相应的诗歌生态则至关重要。而由微信自媒体刷屏进而扩展到整个媒体空间和话语平台,以余秀华为代表的“草根诗人”现象既涉及诗歌的“新生态”,又关乎新诗发展以来的“老问题”。由余秀华、许立志、郭金牛、老井、红莲、张二棍等“草根”诗人的热议大体与自媒体生态下新诗“原罪”、诗人身份、“见证诗学”和批评标准(业内批评、媒体批评和大众批评的差异)相关。

     

     

        面对缺乏“共识”的激辩,面对公信力和评判标准缺失的新诗,亟须建立诗歌和诗人的尊严。这既是美学的问题又是历史的问题。

     

        在一个精神涣散和阅读碎片化的时代,已很难有文学作为整体性的全民文化事件被狂欢化地热议与评骘,但诗歌却是例外。吸引人们眼球,饱受各种争议,不断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恰恰是诗歌和诗人。无论诗歌被业内指认为多么繁荣和具有重要性,总会有为数众多的人对诗歌予以批评、取笑和指责、攻讦。这就是“新诗”的“原罪”,因为从没有类似情况发生在古典诗词那里。中国新诗一直没有权威的“立法者”出现。即使从美学上谈论同一首诗,也往往是歧义纷生,这又进一步加深了普通读者对诗歌和评论标准的疑问。总之,诗人和诗歌的“原罪”已经成为横亘在每个写作者和阅读者面前的问题。甚至在特殊的社会文化语境之下,这种对诗歌的解读(误读)又形成了集体性强大的道德判断。多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诗歌”与“大众”之间的平行或天然的疏离关系,诗人不在“理想国”之内。但是一旦诗歌和“大众”发生关联往往就是作为诗歌噱头、娱乐事件、新闻爆点。这又进一步使得诗歌在公众那里缺乏公信力。我们更多的时候已经习惯了将一首诗和一个诗人扔在社会的大熔炉中去检验,把他们放在公共空间去接受鲜花或唾液的“洗礼”。对于中国文学场域来说,很多时候诗歌是被置放于社会公德和民众伦理评判的天平上。而公共生活、个人生活以及写作的精神生活给我们提供的就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诗人如何站在生活的面前?一首诗歌和个体主体性的私人生活及广阔的时代现实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们必须承认,随着自媒体以及大众化影像平台的参与,“由下而上”诗歌的传播范围和速度超越了以往任何时代。这种特殊的修辞方式通过极其真实的细节、画面和人物、故事重构了诗歌与现实及时代的关系。“大众”自媒体和公共媒体更多的时候所关注的不是诗歌自身的成色和艺术水准,即使关注也是侧重那些有热点和新闻点的诗,而更多是将之视为一场能引起人们争相目睹的社会事件。“媒体报道”对“诗歌现实”也构成一种虚构。时下自媒体以及其他媒体对草根诗人的“形象塑造”是值得进一步甄别与反思的。一定程度上时代和大众需要什么样的诗人,就有什么样的诗人会被“塑造”出来。

     

        从社会学和情感心理方面来说,这些诗人背后对应的身份、阶层和苦难性的命运肯定是值得同情和关注的,而对于文学的历史法则来说,又避免不了美学和历史的评价。也就是在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间,在美学话语和历史话语之间我们如何能够获得一种话语的平衡?余秀华、许立志等“草根诗人”在传播中反复被强调的恰恰是他们的社会身份。“我的诗篇”工人诗歌云端朗诵会上被强化的也是诗人的不同工种。那么诗人的社会身份被强调甚至放大的过程中,体现了公众平台和读者群什么样的阅读心态和评判标准?在自媒体阅读、大众阅读和媒体人那里争相关注的并不是诗歌本身,而更多是诗人身份、苦难命运以及底层的生存现状。实际上这也没错,为什么诗歌不能写作苦难?为什么打工者不能用文学为自己代言?如果他们的身份和相应的生活经验能够被转换为真正意义上的诗歌“知识”,那么这个问题还是成立的。如果这种身份只是成为社会和新闻学意义上讨论的热点或者噱头,就得不偿失了。

     

     

        2900个县城,三亿左右的工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之众的“非专业”诗歌写作群体,确实构成了新世纪以来诗歌新生态。这种自发的、原生的直接与生命体验相关的“大众写作”有别于以往的学院派、民间派和知识分子等“专业诗人”的写作美学。那么这些“非专业诗人”是否提供了不同的“文学经验”和“美学的发现性”呢?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草根诗人”现象为代表,诗人与现实之间的紧密关系使得诗歌的现实感、人文关怀、及物性都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这大体印证了米沃什的“见证诗学”。他们直接以诗歌和生命体验对话,有痛感、真实、具体,是真正意义上的“命运之诗”。当然,这种日常现实写作的热情也伴随着局限。很多诗人没有注意到日常现实转换为诗歌中现实的难度,与此同时诗歌过于明显的题材化、伦理化、道德化和新闻化也使得诗歌的思想深度、想象力和提升能力受到挑战。这不是来自建立于个体主体性和感受力基础之上的“灵魂的激荡”,而是沦为了“记录表皮疼痛的日记”。很多诗人写作现实的时候缺乏必要的转换、过滤、变形和提升的能力。大多当下的各种诗人大抵忘记了日常现实和诗歌“现实感”之间的差别。米沃什对二十世纪的诗人就批评过他们缺乏这种“真实感”,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那些话却仍然有效。所以,文学没有进化论,有的只是老调重弹却时时奏效。

     

        全民狂欢式的热议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让我们重新理解诗歌批评的多元化、公信力以及标准和底线。围绕着“草根诗人”的“专业批评”“媒体批评”“大众批评”之间出现的差异、龃龉甚至矛盾,正显现了文学批评生态亟须及时矫正和正确引导。

     

        大众如此热议诗歌这种“边缘文体”,需要审慎分析,不要急于肯定或否定。确实很多“草根诗人”的诗歌方式更容易被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当然一些诗歌中所体现的私人生活、隐秘情感和社会身份,也满足了大众的窥私欲望。很少有人真正静下心来阅这些诗作,而更多热衷于评判和发言。看客心理、围观意识、猎奇心态、窥私欲望,都在草根诗人现象甚至文化事件中得以淋漓尽致地上演。这并非是在真正意义上对诗人和诗歌的尊重。而从媒体批评的角度,显然诗歌之外的部分被放大了,比如余秀华被贴上的“脑瘫”“农妇”“底层”的标签。也就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身份”“遭际”“故事”“苦难”“传奇性”正在成为“新闻标题党”的兴奋点和爆点。而媒体批评所选择的诗歌也是具有新闻话题性和符合眼球经济的,比如已经被传播得滥俗化的那首诗《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而余秀华的两本诗集《月光落在左手上》《摇摇晃晃的人间》都没有收入这首“代表作”。

     

        草根诗人现象所引发的问题和值得深入反思的地方很多。如何维护诗歌和诗人的尊严,如何引导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而不是沦为娱乐、狂欢和消费的事件,已经成为当下中国文学新生态中亟待解决和正确引导的话题。评价包括草根诗人的文学和文化现象,应该是历史的、美学的、艺术的和人民性融合的观点,而不是断然割裂并在一点上极端放大。历史上被铭记的诗人,往往既具有美学的创造性,又有历史的重要性和时代的发现性。无论哪个时代,不管出现多么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诗歌事件和大张旗鼓的诗歌活动,最终留下来的只有诗歌文本。

     

        (作者单位:中国作协创作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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