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电(记者温源 通讯员瞿思杰)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实现境内外币现钞供给多元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开展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外汇局同意三家特许机构自主决定调运币种,并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银行、特许机构开展外币现钞买卖。三家特许机构将调钞及批发业务与零售业务进行业务和账务分离管理,并通过特许机构调钞及批发业务专户办理清算。外汇局还就三家特许机构的统计报送义务、反洗钱义务等其他内容进行了规范。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三家特许机构获批开展调钞及批发业务
作者:本报记者温源 通讯员瞿思杰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5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