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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4日 星期日

    风雨兼程十年路

    ——访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

    作者:本报记者 李韵 刘梦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4日 04版)

        6月13日,我国迎来第十个文化遗产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梳理文物保护成果,畅谈十年心声与感悟。

     

        记者:自2006年设立以来,“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已经整整十岁了。回顾十年历程,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我们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关强:十年来,文化遗产保护始终与国家大政方针紧紧结合,为其服务。丝绸之路成功申遗,海丝申遗和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极大地丰富了“一带一路”的文化内涵;“三普”工作圆满结束,七批“国保”顺利公布,文物家底进一步廓清,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传统村落、抗战文物成为社会热点;三峡、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大遗址保护和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留住了文化根脉;长城、“南海I号”、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以及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西藏“十二五”文物保护等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让珍贵文物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中柬合作吴哥窟保护项目、中肯合作考古项目等对外交流频繁,中国在国际文化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记者: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成果 全民共享”。提到共享,难免涉及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近十年,尤其是近几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此您有什么体会和感悟?

     

        关强:在文物工作中,保护永远是第一位。你们今天看到的重庆大足石刻千手观音像的惊艳重现,就是保护工作中的华彩篇章。保护的第一位并不意味着利用不重要,如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一样,强调保护与利用相统筹、相协调,也是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

     

        记者:十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您觉得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关强:这十年,从纵向上比较,我们从未像现在一样重视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然而从横向上看,这种重视程度仍然处于一个“边缘地带”,一些地方政府还是将经济等其他要素作为发展的首要考虑。近年来文物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大拆大建,拆旧建新、拆真建假、破坏损毁文物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同时,在整体上,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着利用思路不宽、对文物价值揭示不够、展示手段单一等问题。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虚拟再现遗址遗迹的昔日辉煌,克服大量土遗址可视性差、缺少吸引力的不足。

     

        记者:我们经常见到“改进和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并鼓励全民参与”的提法。您对此有何思考?如何才能真正实现让全民“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

     

        关强: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和个人参与文物保护领域的公益性事业相对较少,尚未形成稳定的社会力量多元参与的机制。要吸引他们,就要解决如何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放宽准入的问题,让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地进入文保工程、文物修复、展示利用、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等领域。再如,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既要鼓励倡导对文物保护的无偿捐赠,又要允许社会资金在投入保护文物的同时,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今年我们面向全国征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典型事例,并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进行宣传展示,就是要向社会传达一种信号,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总之,要通过制定导向鲜明、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拓展参与渠道,激发公众热情,凝聚社会力量,努力形成文物保护资金多元化的新格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架构。

     

        (本报记者 李韵 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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