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德法结合,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等即说明此理;三是司法公正,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天人合一,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实际上是张扬了自然秩序(天)与人间秩序(人)的神秘统一性,认为后者当以前者为法才是正常健康的。
皋陶的法律思想对今日法治中国建设及司法改革事业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首先,法治中国建设不能只讲法治而忽视德治,两者对治国理政均不可或缺。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言:“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道德相得益彰。”如果追根溯源,这种德法结合的治国理念早在皋陶时代就已萌芽了。
其次,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在于以民为本,以民为本需要我们继承光大关注民生、重民、爱民和惠民的民本主义传统,此传统实为皋陶所开创并由儒家所发扬,并树立了现代的民本主义价值观,此价值观需要注入民主、人权等内容。
最后,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的最高价值追求,而皋陶的有关思想和实践同样值得我们借鉴,尤其是其司法民主作风更是司法公正的有效保障。我们今天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也很注重司法民主,如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开制度等的改革不断加强司法民主,不断推进司法公正。(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