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邓晖)国务院办公厅8日向社会公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以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八项实举,力促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此推动下,我国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中国330万乡村教师的待遇有望由此得到大幅提高。
《计划》提出,到2017年,逐步形成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为此,中央财政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同时《计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记者梳理发现,尽管乡村教师在以往政策中频被提及,但此次《计划》在诸多难点上有所突破。
在最受关注的待遇、身份问题上,《计划》首次明确,全面落实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首次提出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由省、县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针对以往职称评审数论文、卡外语,导致众多乡村教师上升通道狭窄的问题,《计划》提出,职称(职务)评聘将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此外,《计划》还强调,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并改革培训方式,采取送教下乡、顶岗置换等形式,解决乡村教师总体培训偏少、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计划》是在集中以往所有政策资源的基础上,针对乡村教师的精准发力。”教育部教师司司长许涛强调,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教育部将在下一步会同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予以公布。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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