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6月7日电(记者宋喜群 通讯员刘晓倩)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事件调查处置结果:对荣华公司6项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0.31万元,追缴排污费18.06万元,荣华公司董事长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污水处理厂厂长、副厂长被行政拘留,对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报称,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系武威市凉州区民营企业,创建于1987年,现厂址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发放镇沙子沟村。今年3月12日,群众举报的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沙漠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实。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导致的环境违法事件,社会影响恶劣。荣华公司在未建成污水处理站厌氧设施、配套建设冬季废水贮存池、事故应急池及同步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私设暗管向沙漠排放生产废水,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
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荣华公司6项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0.31万元,追缴排污费18.06万元;涉案生产项目已停止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和排污设施已查封;责令承担环境调查和损害评估及相关费用;责令按照治理和修复方案,按期完成被污染沙漠治理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荣华公司董事长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污水处理厂厂长、副厂长被行政拘留。对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