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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08日 星期一

    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

    10日起火车票改签可改目的地

    作者:本报记者 陈恒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08日 01版)

        本报北京6月7日电 记者陈恒从铁路部门获悉,自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只要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48小时前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须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铁路部门表示,此次铁路部门调整完善车票改签服务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囤票行为,维护正常的购票秩序,特别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旅客在春运和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的购票需求。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乘火车出行的旅客越来越多,一些“假日行”“高铁游”等新的出行模式广受人们欢迎,旅客临时调整出行计划、变更到站的情况也在增加。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此外,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对车票改签措施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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