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7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5日在沪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共建上海研究院,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这也是中国社科院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的第一个综合性研究机构。
上海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全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研究所、上海大学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罗宏杰介绍说:上海研究院目前为无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由上海大学代为行使法人职能。上海大学将为上海研究院提供办公场所以及人员编制等资源。
上海研究院的研究和教学等工作以其下属的研究中心为依托展开,聚焦国际金融贸易、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和核心价值传播四大核心领域。首批拟设立若干研究中心:现代金融研究;自由贸易区(含上海自贸区)研究;世界贸易、投资和全球治理研究;总部经济研究;产业转型研究;城乡一体化研究;城市社会治理研究;世界考古研究;文化研究;国学研究、历史研究、调查与数据中心等。研究中心都是非实体性研究机构,根据任务需要,可以进行动态调整。
上海研究院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务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院务委员会下设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审议机构。上海研究院将以项目制为核心,采用兼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聘用方式,用全新机制打造上海社科研究的人才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