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实际上,自去年3月1日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简政放权的各项措施在全国次第铺开,诸如降低企业登记门槛,简化企业注册手续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以编码而言,此前工商、税务、质监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编码规则,部门间信息并不统一,也没能打通,企业的信息在部门间仍是“信息孤岛”。
“信息孤岛”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有关各方的交易成本,降低了社会运行的效率和信用,政府部门自成体系、互不相通,企业及其他组织则疲于奔命,“人在证途”。另一方面,封闭、割裂的信息集纳状况,也容易导致懒政甚至腐败现象。部门为了固化各自的权力,往往会不断扩展权力,强化行政审批,甚至在编码、赋码的过程中设租寻租,加剧社会负担。
不仅如此,繁杂、混乱的编码,也不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管理部门之间不能相互制约监督,公众也很难通过查询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因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明确了未来改革的方向与路径,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也意味着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形成了统一的全国市场,有助于破除行政壁垒,打破信息孤岛,促进财富涌流。特别是,会议确定的“2017年底前完成”时间表,必将产生行政的“倒逼”力量,让改革的步子更快一点。
当然,有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还只是一个开始,并不意味着接下来的改革会很顺畅。据报道,在全国率先试水“一照一码”改革的江苏省宿迁市,就因遭到部门阻力,不得已采取了财政花钱赎买部门利益、新旧系统并行等“妥协”的方法。相信这样的“中梗阻”也可能出现在其他地方。
任何改革都会触及利益的调整,而当较容易的“肉”吃完之后,剩下来的“硬骨头”往往成了改革成败的关键,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毅强力推进。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但改革绝不能因此而拖延甚至搁浅。从宏观层面讲,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既是国内统一市场的迫切要求,也是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必然需要;而从微观层面讲,权力过度干预市场,制约经济发展活力的现象也早该破除了。解开缚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身上不必要的枷锁,破除权力部门的“密码”,“一照一码”改革的铺展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