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姚晓丹)教育部28日在其官网发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办法》从多方面对学校提出了要求:第一,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第二,学校选购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予以选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第三,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设置现场急救点等;第四,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第五,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