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5月28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徐雪莹)日前,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镇江出台了《关于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让困境儿童真正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救助有门”。这是江苏首个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力度:一是首次将监护缺失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两类儿童纳入保障,针对监护缺失儿童,按照不低于各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对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各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50%发放补助。二是上调困境儿童补助标准,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领取补助的困境儿童给予动态价格补贴。三是着重强调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监督保护制度、儿童关爱机制等方面,从物质到身体到精神,全方面保护困境儿童成长。
镇江市民政局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李正云表示:“从留守儿童溺水,到流浪儿闷死垃圾箱,每一个悲剧事件背后都暴露出儿童权益保护的缺失,制度就是要织牢安全保护网,将保护儿童、提升儿童福利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