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口、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
■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
■完善科研院所绩效工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给予基础科研稳定的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
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一向以严谨务实著称的上海深谙此点。
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这份历时一年形成的“方略图”中,22条意见,有6条与人才建设直接相关,且招招直击要害,指向体制机制障碍。一系列“组合拳”也释放出强烈的信号:上海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广择天下英才而聚之,不唯地域、不拘一格而用之。
双向流动,打通成果转化通道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首要在人。
如何集聚和用好人才,破解体制机制的人为“壁垒”,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以往,从科研成果到产业化生产,两者之间的路究竟怎么走,困扰着不少大学科研人员。根据《意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可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科研人员可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鼓励高校拥有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依据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等有关政策和以现金出资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持有企业股权。
上海市科委主任寿子琪认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最重要的是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难题。“首要任务是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转移转化通道。清除各类障碍,建立起有利于创新的成果权属、收益分配、人才评价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寿子琪强调。
加大激励,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开放就有活力,放开就是支持。”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市委全会上的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印象深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放出来的,不是管出来的,这一点已成为上海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
《意见》明确,构建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与此同时,完善科研院所绩效工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给予基础科研稳定的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探索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科技人才。
这一条点到了当前科研管理的“痛点”。科研经费的使用一直备受诟病,在现行科研管理体制下,大量科研经费规定只能用于设备和耗材采购,用于人的支出一般不超过20%。2014年,张江开始尝试科研项目中劳务费比例的突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了50%。据悉,上海将探索进一步提高“人头费”的比例。
“让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真正实现‘名利双收’。”寿子琪认为,要大幅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加大对转化主体的激励力度,明确成果研发团队应当享有的收益比例或数额。
关切现实,给予人才应有的尊重
此次上海出台的《意见》,对各类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给予关切。其中,人才落户政策的变化引发热议,成为上海“人才新政”的一大亮点。
户籍问题,关系到人才的归属感和子女入学等市民待遇,是引进外来人才的特殊资源。据1号店、盛大文学等创新企业反映,企业中50%以上的高管是外来人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基本条件,但由于落户受理操作偏紧,能够在上海落户的寥寥无几。
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皓认为,眼下对人才的评价没有体现市场导向,今后户籍政策应该反映人才的贡献度。根据《意见》,上海将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口、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由7年缩短为2~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据悉,相关具体政策正在细化研究,将在6月底发布。
(本报上海5月28日电 本报记者 颜维琦 曹继军)